2018年环境保护局全年工作思路
来源:湘阴县环保局   2018-03-26 11:33
浏览量:1 | | | |

一、瞄准“一个目标”:继续保持全市、全省的先进单位。

二、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抓好党建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五个纯粹”,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将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明确全年重点任务,按标准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各项组织活动,抓好党支部建设,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严格落实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推动全局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突出抓好中央、省、市交办的各类环境突出问题。各股室、站队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继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行动,将历年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和信访问题来一次“回头看”,制定整改清单,举一反三,积极自查,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查漏补缺,不遮掩、不回避,把问题找准、找齐、找透,澄清底数、制定方案、迅速整改。

三、守住“三条底线”:一是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实行立体式、全方位、常态化管控,对重点工业企业、饮用水源地等部位实行在线监管全覆盖,加强环境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无缝衔接,铁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把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融入到业务工作主过程,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切断腐败源头,筑牢腐败防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压实干部扶贫责任,继续落实“三走访三签字”,做到实实在在帮扶、逐户销号、脱贫到人、群众认账。

四、落实“四大专项行动”:一是持续开展“环湖利剑”行动。将问题企业纳入后督察台账进行动态监管,实行一企一档、挂号跟踪、限期办结、销号管理,促进全县工业企业切实提高环境守法水平。二是开展饮用水源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抓好城区自来水、洋沙湖取水口周边的环境整治工作,重点检查饮用水源周边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并建立详细问题清单,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立查立处,迅速整治到位。三是开展固废、危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澄清底子,建立台账,动态掌握本辖区内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和清理整顿,对危险废物申报制度执行情况、转移情况以及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检查中发现的涉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四是开展“十大清湖行动”。对照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坚持问题导向,深化部门协作,强化工作举措,深入推进“十大清湖行动”各项工作任务。

五、抓好“五大工程”:

1、实施源头控制工程。一是严守生态红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发挥生态资源在市场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在省、市环保部门指导下,完成我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二是严格环评审批。落实环保部《“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严格环境准入,严格环评审批,全面提高环评有效性。联合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继续对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流域区域开发规划等开展规划环评,严守空间、总量、准入关口。三是严控总量减排。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按行业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制定年度减排任务计划。切实履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职责,控制增量、消减存量、腾出容量,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实施整改攻坚工程。一是紧盯突出问题。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第二期技改工程建设,确保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在按时完成退养任务的基础上,全面深入开展畜禽污染防治;切实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抓紧推进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确保饮用水安全;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范乡村垃圾处置,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一体化建设。二是加大争资争项。超前谋划,积极与省、市对接,积极申报污染治理项目,大力争取生态补偿、土壤治理、污水治理、废气治理、企业污染防治等资金,确保漕溪港黑臭水体、南湖洲镇芷泉河羊角湖黑臭水体和东湖、鹤龙湖、横岭湖、虞公庙断面水质达标等治理项目治理资金投入到位,做好规划,逐步推进,加快整治进度。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对各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逐条督办落实,严格问效,办结销号,确保各类污染治理按时间节点、高质高效完成任务。

3、实施精准治污工程。主要是抓好治霾、清水、净土三大工作:一是开展“治霾”行动。持续推进VOCs综合治理,强化“散乱污”涉气企业整治工作,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抓好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对燃煤小锅炉、黄标车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禁止秸秆焚烧等工作的统一监管,重点加强对化工、印染、砖瓦行业的监管和整治,在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监管,不断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降低PM10、PM2.5等污染因子浓度。二是开展“清水”行动。严厉打击企业、医院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协助工业园抓好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加大畜禽污染整治力度,配合相关单位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湘江湘阴段非法入江排污口全部取缔,全面开展“僵尸船”全面整治。三是开展“净土”行动。认真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落实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涉重涉危企业的监管,推动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大力实施大冲村农田转移至建设用地覆土试点项目和原湘阴县铅冶炼厂土壤治理项目,努力消除污染源头,改善生态环境。

4、实施大环保格局工程。一是加强统一监管。充分履行环保工作的统一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二是加强联动协调。深化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职能部门的配合协调,加强环保法制与司法联动工作。三是加强社会监管。深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工作,推进环保信息公开,制定社会监管机制,构建我县大环保工作格局。

5、实施作风建设工程。一是抓好思想作风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任务意识,讲政治、重规矩、听安排、甘奉献。二是抓好各项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作为行政执法单位,将进一步科学制定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三是抓好督查讲评和调度工作。成立督查组,对中心工作、专项行动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反复查、巡回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讲评通报,对重点难点问题不定期进行工作调度。

六、实现“六个明显提升”:

1、干部作风有明显提升。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机关各项制度和财经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2、基础工作有明显提升。力争在体制机制、环境监测、科技推广、环保宣传等方面有明显提升。利用“互联网+”,推进移动监测、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实现移动执法全覆盖。

3、执法水平有明显提升。进一步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完善执法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环保执法水平。

4、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有明显提升。督促各企业守法经营,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5、执法环境有明显提升。通过各种形式,引导企业、群众支持环境保护工作,杜绝各种打招呼、说情等现象,杜绝人情执法、关系执法,净化执法环境。

6、环境质量有明显提升。切实加大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力度,有效保护环境资源,确保空气、水、土等环境质量均有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