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环保局   2018-02-0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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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环发〔2018〕6号

各站、队:

《2018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31日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刻吸取“湘西凤凰县“1·15”较大中毒窒息事故、郴州临武县“1·17”较大道路施工车辆翻车事故”的教训。确保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稳定,按照县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自2018年1月19日至4月30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环境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和法律尊严,维护政府部门监管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生产安全权益,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一)我局成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戴佑文任组长,副局长李宇任副组长,马灿辉、周江亮、洪军、易丹为成员,负责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部署和检查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洪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应急与事故调查处理中心。

(二)“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由环境监察大队牵头,环境监测站、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固废站配合,整治行动中形成的资料由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收集、整理。

三、整治对象和重点内容

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打非治造”行动,突出危险化学品处置和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及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规违章行为。

(一)共性问题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被暂扣证照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4、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5、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时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未通过复产复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

8、未按照“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

(二)专项问题

1、涉及危险化学品处置方面

(1)未经许可或超范围生产经营的;

(2)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

(3)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

(4)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2、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及有限空间作业方面

(1)有限空间作业未坚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的。

3、应急管理方面

(1)未建立应急救援机构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制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高危企业没有建立救援队伍或未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的

(2)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培训和演练的;

(3)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

四、工作责任和实施步骤

此次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由环境监察大队牵头负责,环境监测站、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和固废站配合开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0日至1月31日)

1月30日前,环境监察大队要组织环境监测站、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和固废站研究明确排查对象,制定排查计划。

(二)自查自检阶段(1月31日至3月31日)

按照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并适时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三)督促检查阶段(3月31日至4月10日)

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本辖区、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主要检查各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情况,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迫究情况。

(四)总结提高暨迎检阶段(4月10日至4月30日)

在完成前阶段的工作基础上,做好迎接上级对“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开展情况检查督查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及时认真分析各阶段的“打非治违”情况,总结交流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分析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相关股、站队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在明确工作责任制的基础上落实责任将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联合执法,提高效率。监察大队要组织环境监测站、应急中心、固废站针对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击非法违法合力。对决定关闭取缔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对抗拒执法的,要从重从快予以打击。

(三)突出关键,点面结合。此次安全生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覆盖所有行业领域,既要全面部署、不留死角,又要抓好关键行业领域,特别是岁末年初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打非治违工作。

(四)广泛宣传,充分发动。要利用电视、湘阴周刊、微信群、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对非法违法生产的典型案例和打非治违的单位予以曝光;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非治违百日行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湘阴县环境保护局打非治违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730-2221234)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五)严肃事前问责,严格责任追究。相关股、站、队要依法从严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和人员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诫免谈话等形式进行事前问责。对玩忽职守,导致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务求本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