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季度,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和湘阴县环保局《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结合《2015年湘阴县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我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县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业园检查情况
1、湘阴县金龙新区 2011年3月,湘阴县委、县政府成立“湘阴县金龙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2011年11月,岳阳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复成立“湘阴县金龙新区管理委员会”。由于金龙新区原规划面积过大(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目前省发改委和两型办对新区的规划面积正在进行修改调整,待省发改委和两型办批准后,将迅速进行金龙新区的整体环评和启动新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
2、湘阴县工业园 湖南湘阴工业园区创建于2003年4月,2006年6月经国家四部委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工业园区。2013年7月,委托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湖南湘阴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同年12月获得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湘环评〔2013〕305号)。
园区于2013年6月由省发改委批复(湘发改环资〔2013〕845号)建立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完成施工用房建设、桩基工程建设,并铺设了
二、企事业单位检查情况
按照湘阴县环保局《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我局对辖区内所有排污单位的环评审批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危险废弃物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共出动300余人次,检查企业132家,累计查处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6家,其中,违法建设项目企业4家,违法排污企业2家,共计处罚金额4.1974万元。
三、“土政策”清理工作情况
县政府组织对近年来出台的涉及环保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下达了《湘阴县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工作方案》(湘阴政办法〔2015〕9号)的通知,取消了工业企业收费“一费制”的制度。现在,我县没有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土规定”,没有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的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的企业“宁静日”“禁查区”、“备案制”等都未将环保检查列入其中,没有对工业园实施封闭管理和对企业挂牌保护,未出现违规或者变相调整环评审批等阻扰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行为。环保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随地到企业开展检查,真正做到了环境监管无约束、全覆盖,环保执法无障碍。
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我县饮用水主要来自湘阴县自来水公司第一水厂,水厂采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水源保护区内无违法违规排污口和建设项目。
湘阴县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湘阴县北部,洞庭湖最南端,历来是我国重要的淡水鱼养殖基地和芦苇生产基地,保护区内无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
五、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情况
前几年,我县畜禽养殖业大规模发展,且大都没有办理环评手续,没有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污染大大超过环境承载能力,严重影响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群众意见很大,投诉不断,多次发生集体上访事件。去年八月,我县成立了湘阴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湘阴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了工作目标,决定用两年半的时间集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现我县畜禽规模养殖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去年9月份开始,在全县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已取缔沿湘江500米范围内50头以上养殖场68家,500米以外禁养区内500头以上养殖场20家;治理适养区和限养区养殖场95家。影响饮用水源的养殖场已全部拆除。今年,继续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作为环境整治的重点,从正月初就开始上户做工作,力争到年底沿湘江5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全部拆除或退出,500米以外禁养区内养殖场取缔30-50家,整治期内不得增加一家规模养殖场,限养区和适养区内的养殖场要加强治理,限期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