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环发〔2016〕63号 关于印发《2016年湘阴县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环境保护局   2016-09-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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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站、队:

2016年湘阴县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201696

 

 

 

 

 

2016年湘阴县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

 

为推进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水平,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省环保厅《2016年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市环保局《岳阳市环境监察支队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要求》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做好我县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赛出水平,赛出成绩,并推选好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和优秀案卷参加市、省、部评比,力争获得县级环境执法先进集体,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一)推进全县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磨练执法队伍,切实提高整个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树立先进榜样,振奋队伍精神,提升凝聚力,提高士气,调动整个队伍加强环境执法的积极性。

(三)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调动环境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研究执法技能的主动性。

(四)树立环境执法队伍新形象,提高社会和公众对环境执法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程度。

二、组织保障

成立湘阴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秦少兵任组长,钟德梅、刘孟良、邬静波、聂雷任副组长,黄献良、熊斌、周江亮、王超军、刘学新、彭海飞为成员,负责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邬静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环境监察大队。 

三、工作内容

全面动员各股(室)、站、队,在1130日前,结合日常监察和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危险废物等专项执法工作,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和环境监察稽查等各项执法工作。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环境执法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和执法监督机制,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

二是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理念,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是注重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培养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现场监察执法要点、熟悉环境执法程序和各类文书制作、规范运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做到依法、严格、规范执法。

五是明确执法案卷类型及要求。环境监察大队及各中队要提交20169-11月期间以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实施办法和新环评法实施后形成的执法案卷。环境监察大队提交4份,每个中队提交2份。案卷类型:行政处罚案卷、日计罚案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材料、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材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材料、发现问题的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稽查案卷。

严禁将大练兵活动办成“运动式”执法、突击执法,严禁以大练兵为由,违法对企业实施处罚。

对大练兵期间各队执法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成效,局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部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本次大练兵的评估结果也将作为年底局对各股、站、队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安排

(一)活动实施阶段(9-11月)。活动期间,各队每月5日、20日分别向局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1期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简报,反映各队在大练兵活动中办理的案件数量、典型案例、取得的成效、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二)自评推选阶段(1110日前)。各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评,推选出先进个人候选名单。1110日前将活动自评报告、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和案卷等相关材料报送局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表扬阶段(1110-1120日)。局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队上报相关资料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评,评选出1个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2位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个人、1位法制工作先进个人和7份优秀案卷,同时将评选结果报送至市环保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各部门要把大练兵作为重点工作,发动所有在岗执法人员全员参与,调动各部门学习基础知识、研究执法技能、提高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环境监察、固废管理、环境信访等部门要积极寻找案源,依法严厉查处;法制、宣教部门要加强法律和宣传报道的业务指导和支持;监测部门要加强在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的配合。各股(室)、站、队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此次大练兵工作,对思想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科学练兵,注重实效。各股(室)、站、队要将大练兵充分融合到污染源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群众举报或媒体反映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当前执法工作中,通过依法、严格、规范的执法,实现练兵目标。做到在日常执法中练兵,依据练兵实效进行评比,在总结评比中提高执法能力。

(三)确保质量,加大数量。各股(室)、站、队对案卷内容、文书及执法程序的规范性负责,参照《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南》进行完善,做到不缺项,资料、证据要素齐全。以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作为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主要手段,严格依法处理处罚,做到应处尽处、应罚尽罚,形成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阵势。在确保质量的同时,最大化提高“案件数量”、“罚款金额”、“重大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