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销售额15万以下小规模纳税人本月起免征增值税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21-04-16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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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县税务局获悉,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县税务局对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本月起将免征增值税。

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对之前的起征点标准进行了修改,同时确定了调整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据了解,此次纳税新政调整了起征点,销售额执行口径仍按原标准。这一政策的落地,将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小微企业发展,激发更大的市场活力,促进国民经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