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湘阴政办发〔2018〕16号 关于取消和保留县政府部门证明事项的通知
工作目的: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坚决取消各类无谓证明、循环证明和奇葩证明,最大程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优营商环境。
工作依据:
《湖南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湘政办发〔2016〕22号)、《关于梳理公开省级公共服务事项的意见》(湘审改办发〔2016〕2号)和《关于做好政府工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的通知》(岳审改办发〔2017〕5号)等文件要求。
工作成果:
经依法审核确认,县政府决定取消各类证明101项,保留47项。
工作保障:
一、严格清单管理。
二、抓好工作衔接。
三、减轻基层负担。
四、强化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