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出台背景】
充分发挥建筑业作为我县传统支柱产业优势,支持建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绿色发展和绿色建筑建材产业做强做大,推动我县由建筑业大县向建筑业强县迈进。
【出台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筑业“转型升级、做强做大、绿色发展”目标,加强政策引导,创优建筑业发展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努力提升我县建筑企业资质等级、经营实力、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外向拓展力,以现代建筑业发展带动绿色建材、物流、劳务、设计、装饰装修等建筑产业链条式发展,实现我县建筑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主要目标】
到2021年,力争全县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1家以上,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达5家以上,创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个,全县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税收达3亿元以上;全县新增钢结构建筑配套生产企业4家、绿色建材配套生产企业5家,力争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产业集群发展,实现年产值500 亿元以上,建成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10家、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2家、年税收5000万—1亿元的企业3家、年税收1亿元以上的企业2家;县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0%以上,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单体建筑,其装配率不低于30%。
【主要措施】
(一)支持建筑业企业做强做大
(二)支持建筑业总部经济发展
(三)聚集建筑业发展要素
(四)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五)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六)促进建筑业外拓发展
(七)创优建筑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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