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方案的要求,由县工信局牵头起草了《湘阴县工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
为全面落实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认真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投身全市“三区一中心”建设,按照“奋进全省十强县、建设省会卫星城”目标,更好地培育、发展和壮大市场主体,根据省市关于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湘阴县工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旨在加快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上市,引进和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形成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紧密配合,具有创新活力的市场主体,促进市场主体量质齐升,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方案起草过程
首先,我们根据湖南省、岳阳市《关于深入开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方案》,起草了《湘阴县深入开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2-2025)行动实施方案》。4月9日,世奇县长在高新区召开会议,研究了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要求《湘阴县深入开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2-2025行动实施方案》调整为《湘阴县工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5)》(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要在市场主体培育上发力,做好“个转企”“小升规”“规上市”文章,制定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举措。会后,我们组织各业务股室,结合上级最新政策以及《湘阴县强力推进强园兴工加快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湘阴发〔2019〕2号),重新起草了《实施方案》。4月13日,罗奇县长再次组织相关单位研究讨论。我们对征集的意见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反复修改,最终形成《实施方案(审议稿)》。
三、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版)》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6.《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8.《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9.《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
10.《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 号)
11.《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
12.《湖南省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湘工信中小发展〔2019〕235号)
1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
1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号)
15.《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4号)
16.《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
17.《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号)
18.《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2021-2025)>的通知》(湘工信中小发展〔2021〕27号)
19.《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深入开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22〕4号)
20.《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21.《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2号)
22.《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加快实施省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22〕5号)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政策措施、组织领导五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市场主体培育的重要意义,把市场主体培育作为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主要目标
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到2025年,努力培育1家百亿元以上级企业、5家50-100亿元级企业,力争全县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
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力争2025年全县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25家以上。
孵化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力争到2025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0家,全县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0家。
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上市。到2025年全县新增“个转企”300家,每年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家以上,力争全县规模工业企业达到300家,优选培育上市后备企业10家,股权挂牌企业30家,实现上市公司零的突破。
(三)工作任务
实施“个转企”市场主体培育工程。优化登记服务,引导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由财政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并加大税收扶持、金融扶持、权属变更扶持力度。
实施“小升规”市场主体培育工程。以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2000万元或年纳税额超5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并对新录规模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并加大税收优惠扶持、融资支持,强化用地支持。
实施“规上市”市场主体培育工程。筛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广阔、具有较好上市基础的企业,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开展培训咨询、投融资对接、上市辅导等综合服务,加大资金引导力度,支持企业上市。
(四)政策措施
通过支持新引进工业项目、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推动企业加大投资;通过支持企业创先争优、实施工业企业“倍增计划”、支持专精特新发展、支持个转企、小升规、规上市、支持军民融合,推动企业做大做强;通过支持品牌创建、支持“首台套”设备、支持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推动企业质量和品牌建设;通过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技术创新;通过支持智能制造、支持两化融合、支持数字经济发展、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推动工业互联网和数字经济发展;通过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支持清洁化生产,推动企业绿色安全生产。
以上各项政策措施涉及资金奖励,其中,纳税十强和十佳评选、工业企业倍增计划、小升规奖励、规上市奖励、创新平台建设、创新成果转化、品牌创建奖励、绿色体系建设8项措施根据根据2019年县委、县政府下发的《湘阴县强力推进强园兴工加快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湘阴发〔2019〕2号),预计年度奖励资金合计870万元;新引进工业项目、技术改造奖励、专精特新奖励、个转企奖励等11项措施根据《实施方案(审议稿)》,预计年度奖励资金合计495万元,共计1365万元(详见附表)。
(五)组织领导
成立湘阴县工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工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工信局,由工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我县工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定期督查政策落实执行情况,形成全县协同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由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定期对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定期通报,严格督促整改,并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加大对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的宣传,总结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发布政策信息,转变企业发展理念,为工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湘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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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阴县工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的通知
2022-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