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湘阴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主要目的 :为规范县级储备粮的管理,有效调控粮食市场,增强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主要依据: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主要内容:
一、总则:解释本办法所称县级储备粮具体所指及从事、管理机关的相关要求和监监督检查制度。
二、计划:县级储备粮的品种及其数量,由县商务粮食局会同县财政局、县农发行提出,实行按计划均衡轮换制度,每年轮换数量一般为粮食储存总量的30%至40%。
三、储存:承储企业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及相关规定,还有承储企业不得有的违规行为。
四、动用:可以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几种情形。
五、财务管理:县级储备粮的贷款利息据实补贴,保管费用和轮换费用补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商务粮食局核定,按季度直接拨付到承储企业。保管费用和轮换费用补贴标准由县财政局、县商务粮食局依据本地区物价水平和储粮成本,并参照中央或省级储备粮费用标准确定。
六、监督检查:县商务粮食局在监督检查中行使的职权。
七、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具体的违法行为及处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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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阴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