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 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为加快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带动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县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根据《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6号)、《关于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湘农联〔2020〕47号)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0〕1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促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三级联创、示范带动、典型推荐”的思路,加快培育出一大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助推全县现代农业提档升级。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2020年全面启动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项目。通过示范创建,进一步完善支持家庭农场发展机制,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新增家庭农场300家以上,县级(含)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数量比例在5%以上,创建5个以上家庭农场发展典型案例。全县示范家庭农场评选机制基本建立,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指导服务机制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更加规范,经营产业更加多元,发展模式更加多样。
(一)完善支持家庭农场培育政策体系。
(二)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机制。
(三)开展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
(四)扶持培育县级(含)以上示范家庭农场。
(五)开展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
三、《实施方案》实施步骤
(一)启动摸底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1月底前)。
(二)全面推动阶段(2021年2月—5月底)。
(三)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6月-7月)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8月-10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制定扶持政策。
(三)强化资金管理。
(四)加强培训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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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阴县2020年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