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强力推进强园兴工加快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来源:湘阴县政府网   2019-01-03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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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大力振兴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推进湘阴高新区提质增效,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实体经济能级,推动湘阴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推动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围绕“一主两特”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建设互为配套的产业链体系。园区每年新增主导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家以上,到2020年,园区主导产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缴税收比重均达到70%以上;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全县比重达到90%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0%以上。

(二)推动高新园区集约发展。投资强度和产业强度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产业项目土地平均投资强度达到220万元/亩以上、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亩以上;完善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将高新区打造成千亿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着力打造百亿产业、十亿企业。

(三)推动新型工业规模发展。高新区经济总量大幅提升,园区技工贸总收入、规模工业增加值、税收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0%以上,到2020年,技工贸总收入达到500亿元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调优规划布局。充分发挥通江达海邻长优势,按照“增、限、调、扩”的总体要求,围绕生产要素集聚、基础配套完善、产业特色鲜明、集群效应明显、机制高效灵活、综合优势突出的发展目标,合理优化高新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科学划定高新区功能分区和拓展空间,合理划分高新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居住和生态用地比例。

(二)突出“一主两特”。立足县域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按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目标要求,主动对接长株潭产业分工,完成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推动土地集约化经营、产业链条式延伸、企业集群式组合,重点打造绿色装备制造、绿色建筑建材、绿色食品加工“一主两特”重点产业,着力培育新材料、电子信息、生命健康等新兴战略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港口物流和科技服务、休闲服务、教育等服务配套产业。

(三)坚持招大引强。牢固树立精细精准精算理念,加快完善招商引资办法,严格项目准入和退出机制,对新引进的战略性、高科技、高附加值的项目实行“一企一策”,最大限度提高园区土地单位经济效益。围绕园区产业基础和发展方向,组织编制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目录,引导园区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力争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引领作用强、经济效益好的战略性产业项目,确保每年引进1个以上投资过5亿元的项目、5个以上投资过亿元的项目。

(四)重视做优做强。全面落实工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坚持以“亩均税收论英雄”,提高土地单位面积产出效益。鼓励引导企业开展“零增地”技改、“低产田”改造和靠大联强、兼并重组力度,推动企业规模升级;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企业技术升级。大力实施品牌兴工、品牌兴企战略,鼓励企业争创国家和省级品牌,推动企业品牌升级。

(五)倾力要素保障。推进园区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运行,加大投融资力度,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切实增强园区资本人才吸附能力和产业集聚能力。全面落实全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5条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用电、用工、融资等成本。鼓励园区加大土地储备力度,全面依法清理淘汰“僵尸企业”,优化存量用地,严控低效供地。深入推进重点企业项目帮促行动,坚持“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千方百计解难题、优服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人才到高新区创业兴业。

(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坚决落实工业项目园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超过100天、九成以上事项“最多跑一次”、企业办事只进“一张门”承诺,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政务效能。倡导树立“成就企业家、厚待投资者、服务纳税人”理念,坚决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明晰权力界限,严格遵纪守法,不干预企业正常经营。引导企业家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诉求。高度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加大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力度,着力打造一支有信念、有实力、有信誉、有情怀的企业家队伍。

(七)理顺体制机制。加速推进园区改革,将洋沙湖工业园区、金龙新区、临港新区全面优化整合,成立湘阴高新区,全面优化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立完善精简高效的统一管理运行机制;加快推动高新区去行政化、趋市场化,赋予高新区更大自主权,完善财税分享体制,增强园区内生动力。支持发展总部经济园、专业产业园等特色园、园中园,推动园区产城融合,坚持走集约化、特色化发展路子。

(八)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议每半年、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以上专题听取情况,决策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加强高新区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高新区领导班子;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实行全员绩效考核制,赋予高新区自主招聘权。全面梳理、无缝对接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配套政策。加强督查考核,把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支持高新区发展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评范围,并作为提拔重用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