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湘阴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通告》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在我县天然水域内从事电鱼、毒鱼、炸鱼以及使用非法渔具捕鱼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我县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二、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湖南省渔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关于严厉打击鱼电等非法捕捞行为的通告(送审稿)》,2019年4月初,县政府分管领导张森同志召集县公安、水利、司法、交通运输、林业、市监、海事、畜牧水产等部门及乡镇(街道)进行充分讨论,并经法制审查、修改定稿。
三、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湖南省渔业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四、主要内容
《通告》共十条,对捕捞许可准入,禁止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禁用方法和迷魂阵、网围、滚钩等禁用工具捕捞,禁止宣传、传授禁用捕捞方法和制造、销售禁用捕捞工具,禁止收购、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追究,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职责分工,举报电话和奖励,通告发布生效时间进行了规范。
湘阴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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