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县党员干部和医护人员积极担当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关具体措施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政府网   2020-01-31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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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省委《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和1月28日全省组织部长视频会议精神,激励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医护人员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经受住考验,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县委决定出台十条激励措施,对表现突出的表扬表彰,大胆使用。

具体细则:     

1. 拿出30个以上记功、50个以上嘉奖名额,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突出的党员干部、医护人员予以记功或嘉奖。     

2. 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突出的党员干部、医护人员,优先推荐参加专题能力提升班研修和短期学习考察活动等。     

3. 干部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表现情况,作为今年县委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4. 公务员(原参公身份人员)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表现情况,作为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统筹拿出一定的职级职数,优先安排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突出且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干部晋升职级。

5. 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特别突出的医护人员,按程序优先晋升职称。

6. 拿出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特别突出的基层医护人员,符合省、市聘用事业人员相关政策规定条件的,经考试考核合格优先招录解决事业编制。

7. 拿出一定数量的编制,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突出,符合省、市聘用事业人员相关政策规定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按程序解决乡镇事业编制。

8. 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突出的入党申请人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9. 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突出的党员干部、医护人员,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10. 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特别突出的部门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评审规则:    

疫情防控阻击战胜利结束后,经各级党组织推荐、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初审、县委审定,落实并兑现上述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