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湘阴县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
来源:湘阴县政府网   2020-03-08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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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依据: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湘阴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完善机构设置,理顺县乡权责关系,整合乡镇(街道)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主要内容:

(一)理顺乡镇(街道)职责权限

1. 加强党的建设。

2. 加强公共管理。

3. 加强公共安全。

4. 加强公共服务。

5. 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调整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

1. 科学设置乡镇(街道)党政机构。乡镇(街道)党政内设机构设置为:

(1)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2)党建办公室。

(3)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4)社会事务办公室。

(5)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财政所主要负责编制乡镇(街道)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务核算、管理;负责财政票据、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和监督;负责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政资金的内部监管和审计以及村(社区)财务的业务指导;负责收入征收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乡镇(街道)原设置的内设机构不再保留。

2. 综合设置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设置为:

(1)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水利服务站。

(4)退役军人服务站。

乡镇(街道)原设置的事业单位不再保留。

3. 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三)规范乡镇(街道)领导职数

1. 一类乡镇:文星街道办事处、鹤龙湖镇、新泉镇、岭北镇、南湖洲镇、湘滨镇。

2. 二类乡镇:金龙镇、洋沙湖镇、静河镇、石塘镇、樟树镇、东塘镇、六塘乡、杨林寨乡、三塘镇。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乡镇(街道)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7号)精神,一、二类乡镇领导班子设11名(人口超过10万以上的乡镇可增加1—2名领导职数),三类乡镇领导班子设9名。

街道办事处领导职数设置参照乡镇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协调统一推进。

(三)注重宣传引导。

(四)严明纪律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