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政办发〔2015〕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5〕6号)和岳阳市办实事协调领导小组《关于2015年省市重点民生实事考核指标分解的通知》(岳实办发〔2015〕1号)文件精神,确保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2015年度省、市下达的为民办实事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民生改善,现就做好2015年为民办实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实事任务。2015年,省市下达我县的为民办实事任务共25项考核指标,县政府已将各项实事任务进行了分解(详见附件),逐一明确了办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责任单位要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工作举措,明确时限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实事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抓总,切实加强对实事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牵头县级领导要深入各责任单位多查多督,及时协调处理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承办责任单位要把为民办实事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安排部署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分管副职要具体抓、抓具体,组织专门班子一项一项抓办理,一个一个抓推进。其它相关部门单位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整体联动,确保各项实事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格督查考核。县政府将实事办理工作纳入年度全面小康综合绩效考评。县实事办要定期组织召开实事办理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切实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实事办理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及时掌握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年底县政府将对各单位实事办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评,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任务未完成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