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姜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04-15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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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政人〔20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星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姜坤同志任县高新区综合管理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郭帅同志任县高新区经济合作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江浩同志任县高新区开发建设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汤余良同志任县高新区洋沙湖工作部部长(试用期一年)、产业发展部部长(兼);
张骏同志任县高新区洋沙湖工作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产业发展部副部长(兼);
蒋博同志任县高新区金龙工作部副部长、产业发展部副部长(兼);
冯浪同志任县高新区财税金融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夏闻天同志县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熊奇同志任县交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勇波同志任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职务;
免去刘忠高同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文朗同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职务;
熊宇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朱治国同志任县公安局南湖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秦鹏同志任县公安局新泉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庆同志任县公安局岭北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彭云同志任县公安局杨林寨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洋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职务;
汤浩同志任县公安局水上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南湖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细孟同志任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岭北派出所所长职务;
殷健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赞同志任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新泉派出所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县高新区原科级工作部部长、副部长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湘阴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