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阴县2025年争资争项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02-14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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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阴政办发〔2025〕4号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湘阴县2025年争资争项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星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湘阴县2025年争资争项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4日

 
 湘阴县2025年争资争项工作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抢抓发展机遇,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争资争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支持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我县2025年争资任务为:争取财政性资金(含一般债券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下同)较2024年增长10%以上,具体目标为26.95亿元以上;专项债资金较2024年增长30%以上,具体目标为32.27亿元以上(增加铁路专用线和临港产业开发区专项债项目),其中土地储备专项债3亿元以上。

  二、考核内容及对象

  1. 财政性资金(20个):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财政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局、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库区移民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商务粮食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广体局、科技局、林业局。

  2. 专项债券资金(6个):虞公港铁路公司、新隆公司、自然资源局、城发集团、洋沙湖集团、洞庭新实业集团。

  三、考评办法

  (一)考评计分

  分为财政性资金、专项债两个类别,由县争资争项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分别考核并排名。各类分别设置考核总分100分,其中项目储备情况评分15分,资金到位情况评分85分。

  1. 项目储备工作评分(15分)

  各责任单位应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储备,完善前期手续,分类别建立健全动态项目储备库,并制定项目申报计划。未按计划完成项目储备任务,或因为项目储备不到位而影响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的,一次扣3分,扣完为止。

  2.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分(85分)

  (1)财政性资金评分:被考核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计基本分75分。在此基础上,各责任单位按目标任务完成数计算加减分,每超过任务数1个百分点加计1分,最高可加计10分;每低于任务数1个百分点扣减1分,最多可扣减20分。另设置重大项目加分:单个项目争取资金超过1000万元的,每个项目加计2分,上不封顶。被考核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比例低于50%,视为不合格。

  (2)专项债券资金评分:被考核单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计基本分75分。在此基础上,各责任单位按目标任务完成数计算加减分,每超过任务数1个百分点加计1分,最高可加计10分;每低于任务数1个百分点扣减1分,最多可扣减20分。年度到位资金完成目标任务直接确定为优秀,未完成目标任务的60%视为不合格。

  (二)到位资金界定

  1. 争资争项资金考核依据以上级财政部门下发的相关指标文件和到位县级国库资金为准。

  2. 同一项目资金由多个单位共同争取完成的,由工作专班拟定分配方案,或由共同争取项目资金的单位协调分配比例,不重复计算。由发改部门与县直部门单位联合争取的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原则上计入该县直部门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数。

  3. 竞争性项目申报需提前向专班办公室报备。需项目所在乡镇(街道)配合协调前期手续,乡镇(街道)要积极参与申报对接等工作,到位资金计入县直申报单位。

  (三)考核认定

  县争资争项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被考核单位的考评计分和排名工作,报工作专班审核认定。

  1. 申报。各争资争项单位每月25日前向专班办公室报送争资争项工作进展情况及当月资金到位情况;并填报好《2025年度向上争资争项情况统计表》。每半年撰写自查报告,收集整理佐证材料报县争资争项办公室。

  2. 审核。专班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争资争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形成考评计分排名结果和奖励方案送审稿,提请工作专班审定。

  3. 审定。工作专班审定考评计分排名结果和奖励方案,经县政府同意后,由县财政拨付奖励资金。

  四、结果运用

  (一)纳入年度绩效综合考核。争资争项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同时设立争资争项单项奖,对争资争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与单位及个人经费奖励挂钩。对完成年度财政性资金目标任务的单位,奖励资金30万元;同时,按超目标任务部分的1%给予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完成专项债券资金目标任务的单位,按超目标任务部分的1%给予资金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奖励的资金按照行业部门与平台公司1:9比例进行分配(与参与项目前期行政审批的部门分配后)。

  对县发改局、财政局的考核以全市年度争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标准,完成年度争资目标任务各奖励60万元,完成全县任务数且争资工作在岳阳六县市排名前一、二、三位的,分别另奖励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

  以上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一安排,各责任单位奖励资金由获得奖励项目单位与参与项目前期行政审批部门(县政府办、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单位)按照9:1的比例进行分配(项目前期各行政审批部门分配比例由专班研究确定)。根据2023年县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纪要第9条:60%的奖励资金可用于奖励争资争项有功人员和单位工作人员,40%的奖励资金可用于单位工作经费。奖励资金不作均等安排,有功人员个人奖金最高不超过2万元。

  已下达争资争项目标任务的单位,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后,对超目标任务部分可作为一般财力统筹使用的,争取单个项目资金100万元以内,可全部用于弥补单位项目支出及公用经费不足;单个项目1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县政府另行研究确定。未下达争资争项目标任务的单位,若争取到上级资金,可作为一般财力统筹使用的,争取单个项目资金100万元以内的,可全部用于弥补单位项目支出及公用经费不足;1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县政府另行研究确定。

  五、工作保障

  (一)加快项目前期。争资项目储备一般提前6个月以上启动前期,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特殊情况报请县政府领导同意,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保、住建、林业等部门要为项目申报和开工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二)强化经费保障。对各单位用于申报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经专班办公室审核,报工作专班审定和县政府同意后由县财政及时足额予以保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投资项目的前期经费,按“一事一议”的方式,在业主单位完善相关财政手续后,由县财政支付。

  (三)加强统筹调度。县政府对争资争项工作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讲评、年奖惩”工作机制。县专班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每月对争资争项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年底严格按考核方案兑现奖惩。对争资争项工作重视不够、任务完成不达标、项目进展严重滞后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附件:2025年湘阴县争资争项目标任务明细表

  附件

  2025年湘阴县争资争项目标任务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 位

财政性资金

(含一般债券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专项债券

资金来源构成

合计

269500

322700

1

应急管理局

1600

自然灾害救灾、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地震事务专项、预算内项目资金等。

2

库区移民服务中心

7200

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移民困难扶助金等。

3

教育局

5800

薄改能力提升补助、基础教育发展专项、教育综合发展专项、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奖补、社会事业领域预算内项目资金等。

4

民政局

1600

福彩公益金、民政事业管理、预算内项目资金等。

5

城管执法局

5000

城市管网建设、排水防涝等预算内项目资金,“两重”建设方面的地下管网管廊等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6

林业局

1300

林业生态保护、林业良种繁育、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草原改革发展、预算内项目资金等。

7

卫健局

2200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省补助、中医药专项、卫生健康省补助、重大传染病防控、社会事业领域预算内、超长期国债项目资金等。

8

财政局、发改局

125000

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产粮(油)大县奖励、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发改价格调控专项、预算内项目资金等。

9

自然资源局

900

30000

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自然资源专项、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等。

10

交通运输局

23000

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专项、农村公路小型项目及水毁工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交通物流重大基础设施预算内、超长期国债项目资金等。

11

商务粮食局

2000

优质粮油工程专项、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贸易发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粮食风险基金、粮食安全领域预算内、超长期国债项目资金等。

12

住建局

10000

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地下管网、预算内项目资金等;地下管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13

文旅广体局

2400

文物保护专项、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扫黄打非”经费补助、电影事业发展专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体彩公益金、社会事业领域预算内、超长期国债项目资金等。

14

人社局

2900

就业补助等。

15

农业农村局

33000

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农业技术与服务、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优势特色产业、乡村振兴资金中除因素法分配外的资金、预算内项目资金、粮食能源安全等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16

水利局

35000

水利发展、病险水库加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垸堤防加固、预算内项目资金、区域协调发展等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17

科技局

700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学普及专项、科技特派员经费等。

18

工信局

2200

工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先进制造业专项、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领域预算内、超长期国债项目资金等。

19

生态环境局

7700

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农村黑臭水体试点项目、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领域与污染治理领域预算内、超长期国债项目资金等。

20

虞公港铁路公司

108200

专项债券铁路专用线专项。(以通过额度数为准)

21

新隆公司

69500

专项债券临港产业开发区专项。(以通过额度数为准)

22

城发集团

52000

2025年专项债券资金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资金。

23

洋沙湖集团

43000

2025年专项债券资金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资金。

24

洞庭新实业集团

20000

2025年专项债券资金重点支持领域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