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阴县2025年度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共湘阴县委办公室   2025-02-13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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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阴办发〔2025〕6号

  中共湘阴县委办公室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湘阴县2025年度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文星街道党工委、文星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湘阴县2025年度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湘阴县委办公室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3日

 
 湘阴县2025年度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切实抓好2025年度粮食生产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守底线、稳面积、强科技、补短板、提单产”工作思路,坚持产量产能一起抓、生产生态一起抓、增产增收一起抓,千方百计稳面积、多措并举提单产、久久为功转方式、综合施策增效益,推动全县粮食生产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18万亩(其中早稻39万亩),总产量稳定在50.2万吨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卖粮难”,农户种粮收益基本稳定。

  三、重点工作

  (一)稳面积保产能,夯实粮食生产根基

  1. 严禁耕地抛荒撂荒。全面落实“田长制”,强化属地监管责任,确保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零星抛荒田块,具备耕作条件的由村组集体组织代耕代种;对通过土地流转取得经营权的抛荒耕地,由村组集体按相关规定终止流转合同,收回流转耕地并负责复耕;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出现连片5亩以上耕地抛荒撂荒的,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2. 严管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强化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绿化造林、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行为。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花卉苗木种植、挖塘养鱼或转为林地、园地等“非粮化”行为。对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查重处,强化整改整治,确保复垦复种的宜种耕地粮食作物覆盖率100%。(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 全面抓实集中育秧。全面完成新(改)建16万平米标准化集中育秧设施建设任务,夯实粮油生产现代化设施设备基础,在上级分类分档补助基础上,县级按新增投资额的10%予以配套奖补。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完成早稻集中育秧大田面积28.4万亩,整合资金700万元,支持双季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其中早稻专业化育秧示范6万亩以上,每亩大田补贴50-80元;晚稻机插育秧示范4万亩以上,每亩大田补贴50元)。整合资金700万元,支持机插机抛等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对种粮主体县域内机插机抛实际作业面积每亩补贴40元(根据北斗数据、育秧面积等进行验收后确定实际作业面积),压控一季稻和直播面积,稳定双季稻生产。(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4. 积极发展旱粮生产。按照“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应种尽种”原则,充分利用丘岗旱地、高岸天水田、抛荒整治地、严格管控区等耕地扩种特色旱杂粮。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和大豆种植示范,完成大豆播种面积2.8万亩以上。扩大加工型红薯、鲜食玉米、马铃薯等优质特色旱杂粮生产,力争全年旱粮面积稳定在14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5. 建设粮食高产示范村。安排资金150万元,支持部分有代表性的村(社区)开展整建制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示范村复种指数180%以上、示范点复种指数190%以上,由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联合组织验收,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相关各乡镇、街道)

  6. 优化粮油生产布局。防范“稻渔”综合种养盲目无序发展,严格落实稻田综合种养技术规范要求,确保稻渔种养田全部种植上一季水稻。统筹菜籽油大县奖励和油菜扩种项目资金,重点支持传统一季稻区发展“稻油”、“稻再油”水旱轮作,推动落实16.6万亩油菜种植面积任务,实现用地养地相结合,提高优质粮油综合生产能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7. 加快提升农田产能。创新投融资模式,新建和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5.5万亩,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小田改大田”建设投融资创新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开展“以工代赈”建设,打造一批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加强高标准农田种植用途管控,已建成的“小田改大田”高标准农田应当全部种植双季稻,对集中流转高标准农田未种植双季稻的经营主体,限制其申报相关涉农项目的资格,确保“良田粮用”。加大山塘水库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沟渠疏浚等水利工程建设力度,提升灌溉、抗旱、调洪、蓄洪、排涝等应急保障能力;整合乡村建设行动资金,用于“断点”“断头”水利工程连片贯通、水利设施后续维护等,保障粮食高产稳产。(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二)提单产优品质,优化粮食生产能效

  8. 实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统筹安排专项资金250万元,实行责任人联“万千百”示范片分级负责制,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实施主体,打造一批“百亩攻关田、千亩示范方、万亩高产片”,创建粮食生产综合示范片20万亩以上。实施“六统一、两利用”技术,即统一优良品种、统一机插机抛、统一机械深施肥、统一绿色防控、统一物化技术、统一品牌创建,利用田埂种植大豆、利用冬闲田种植蔬菜绿肥,切实提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9. 实施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统筹安排专项资金450万元,支持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规模经营主体,以双季稻、油菜、玉米、大豆为重点作物,实施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协同配套,全面集成推广应用关键增产技术措施,实现平均单产水平提高10%以上,带动全县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水稻以推广应用“优质品种、集中育秧、机械栽插、合理密植、节水灌溉、侧深施肥、统防统治、绿色防控、一喷多促”等技术为重点;油菜以推广应用“推良种、增密度、扩机播、开三沟、一喷多促、减机损、分段收”等技术为重点;玉米以推广应用“品种耐密植、单粒精准播、肥料配方施、适期晚机收”等技术为重点;大豆以推广应用“优化模式扩面积、商品种子加包衣、精细机播增密度”等技术为重点。(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0. 实施良种更新换代行动。积极开展粮油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紧密对接科研院所、种业企业,引进示范推广一批高产优质镉低积累水稻新品种,早稻重点推广中安2号、中安7号、中嘉早17、湘早籼32号、中早83、中组53、湘早籼24号等加工专用型品种,中晚稻重点推广西子3号、安两优2号、清莲香占、清莲丝苗、韶香100、农香42、清莲丝占、臻两优8612、兆优5431、绿银占等优质品种,引导农户改变多年自行留种习惯,淘汰低抗低产品种,着力解决品种“多、乱、杂”问题,确保良种覆盖率达到99%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1.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统筹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机械深施肥等减肥增效技术,确保化肥使用量零增长;打造一批粮食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和核心示范区,推广农业防治、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生态调控和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和产品,力争绿色防控覆盖率52%以上、化学农药使用强度降低2%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育主体优体系,强化粮食生产保障

  12. 稳步推进土地流转。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互联互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应用平台,鼓励推进土地整村整组流转,探索以村(社区)为单元统一组织农户土地流转联合体、统一发包土地经营权,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价款,着力破解耕作管理零碎化问题,确保粮食稳产增效。(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3. 培育新型种粮主体。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支持发展“211”适度规模经营种粮模式,评选奖励一批常年种植双季稻100亩以上且双季稻种植比例高、效益突出的优秀示范户;对双季稻种植比例高、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新型粮食经营主体,推荐参评省市级示范农场、示范社、龙头企业。推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粮食生产”模式,实行“承包户不种大户种,农户不种村集体种”,进一步稳定粮食面积。(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4. 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安排专项资金对新购粮食烘干机等先进农机具进行县级累加补贴,持续提升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扶持一批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组织,重点支持开展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烘干仓储等薄弱环节生产托管服务,加快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5. 强化农资供给保障。安排防灾资金20万元,支持调运储备优良早稻种子和储备救灾备荒种子,保障早稻扩面和救灾应急用种需求;提前谋划做好化肥等农资冬储调运,确保春耕生产物资稳价保供。加强农资市场常态化监管,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县市监局,各乡镇、街道)

  16. 优化生产技术服务。建立一个种粮大户(合作社)、一名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一名乡镇(街道)班子成员、一名农业技术人员的“一户三员”帮联机制,农业农村部门要因地制宜、供需对应选派科技特派员。乡镇(街道)要成立粮食生产技术指导小组,落实一个育秧点或示范片、一名责任人、一名技术人员的“一点两员”责任制,关键农时季节深入生产一线,开展科技服务,抓好科技指导、培训和示范,积极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科技局、科协,各乡镇、街道)

  17. 强化农业科技培训。完善以科研院所、农广校为主,田间农校为辅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每年培育高素质农民300人以上,为全县粮食生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8. 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托底作用,推动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探索实施镉低积累水稻品种专项种植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兜底保障,力争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风险降到最低。健全农业农村、气象、应急、水利等多部门沟通会商机制,重点加强干旱、洪涝、低温、高温、风雹、台风等灾害天气监测预警,及早制订防灾减损应急预案,落实防灾减灾措施,最大限度减小灾害损失。探索建立环洞庭湖乡镇鸟害生态补偿机制,维护种粮农民利益。强化重大病虫害防控,继续加强县乡植保技术人员的配置和保障,实现防控责任明确到机构、到岗位、到人员;大力开展统防统治“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推进“一虫一策、一病一防,分类指导、协同治理”,力争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51%以上,重大病虫害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全面推进机收节粮减损,强化农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抢种抢收效率;开展联合收割机田间作业测评,强化作业规范指引,确定适宜收割期,加强农机手机收减损技术培训,提高农机手收获技能,规范机具作业速度、喂入量等操作要求,降低机收损失率和破损率,将“丰收在田”转化为“丰收在手”。(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各乡镇、街道)

  (四)建品牌重安全,促进粮食生产销售

  19. 推进订单化生产。引导粮食龙头企业与新型种粮主体、农户建立“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优质稻产业化经营模式,发展优质稻订单生产32万亩以上,实现优质优价、农企双赢。鼓励发展一批专业从事粮食收购、储运、销售等外销服务的经济组织和经纪能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商务粮食局,各乡镇、街道)

  20. 加强品牌化建设。支持粮食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建绿色优质水稻基地,认证登记“两品一标”。引导扶持粮食龙头企业引进先进加工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开发高端精品大米,创建自主品牌,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升品牌知名度,推出更多“中国好粮油”产品。(牵头单位:县商务粮食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各乡镇、街道)

  21. 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水平。整合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以双季稻为重点,坚持连片示范、以点带面,支持新增推广镉低积累水稻新品种替代种植10万亩以上,力争到2026年实现全县安全利用区低镉水稻种植全覆盖、稻谷生产“脱镉摘帽”。支持严格管控区耕地退出水稻生产后,改种玉米、高粱、红薯、大豆等安全粮食作物。加强粮食检测,建立粮食安全台账,摸清粮食生产底数,完善粮食质量溯源工作,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制度,确保超标粮食不流入口粮市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商务粮食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22. 实行联点负责制。建立县级领导联系乡镇粮食生产工作机制,联点县级领导负责督导乡镇落实粮食生产任务,领衔指导创建粮食绿色高产千亩示范片。压实联点部门帮联乡镇(街道)粮食生产工作责任,确保乡镇目标任务完成。健全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包乡镇(街道)、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包村工作机制,协同推动任务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县委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办、组织部、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单位)

  23. 强化属地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本辖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落实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包片包村包社区制度。各村(社区) 支部书记为村(社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抓好辖区内粮食生产工作,实行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到丘块的全覆盖网格化工作责任制,建立粮食生产面积台账。(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加强资金保障

  24.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强粮惠农补贴政策,确保精准规范及时发放到位。根据上级相关精神,统筹整合产粮大县、商品粮大省、农业社会化服务、耕地轮作、粮油主体单产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稻谷价格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结转及整改收回资金等政策项目资金,县财政预算资金200万元,整合安排相关粮食发展资金4000万元以上,用于奖励粮食生产先进乡镇、村和种粮大户,支持集中育秧、示范创建、单产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低镉品种推广、先进农机推广、农业保险、防灾减灾等重大关键环节,支持订单生产和仓储处置能力建设等。(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商务粮食局,各乡镇、街道)

  25.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惠农“粮食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抵押贷款等业务,支持种粮大户(合作社)扩大适度规模经营。(牵头单位:县金融办;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相关金融机构,各乡镇、街道)

  (三)加强考核评价

  26. 严格奖惩兑现。充分发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完善粮食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将粮食生产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评范畴并实行单项考核。重点考核早稻扩面、粮食播种面积、示范片创建、耕地抛荒和非粮化治理、油菜种植面积、惠农政策落实等内容。早稻、晚稻播栽结束后,采取第三方现场验收方式,抽查核实乡镇双季稻面积完成情况。对完成早稻面积任务的,按西部乡镇10万元、东部乡镇15万元基数和面积15元/亩标准予以奖励;对早稻面积任务完成率85%(含)以上的,按基数和面积10元/亩标准补助,早稻面积任务完成率未达到85%的不予奖补,年度粮食生产考评计零分。对排名靠前乡镇,优先推荐申报省市先进。全县综合评选粮食生产先进乡镇5个,评选一批粮食生产先进村(社区),给予适当奖励。(牵头单位:县委办、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27. 加强督查督导。由县委督查室牵头,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参与,分阶段督导粮食生产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牵头单位:县委办;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四)加强宣传发动

  28. 营造良好氛围。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重大意义,营造种粮增收、共扛责任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全县上下重粮抓粮种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辟专版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全县各级发展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9. 强化政策宣传。利用广播、电视、微信、报刊等媒介, 通过“村村响”广播、制作宣传栏、印制标语横幅、印发技术资料、干部进村入户等形式,加大对稻谷生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惠农政策家喻户晓。(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

  附件:湘阴县2025年粮食生产计划任务分解表

  附件

  湘阴县2025年粮食生产计划任务分解表

乡镇(单位)

粮食总面积

(万亩)

早稻面积

(万亩)

粮食总产量(吨)

早稻集中育秧(万亩)

专业化示范育秧(万亩)

新泉镇

22.0

9.0

95000

6

0.7

湘滨镇

15.5

6.5

66500

4

0.5

南湖洲镇

14.0

5.0

60600

4

0.5

岭北镇

14.4

5.8

62000

4

0.7

鹤龙湖镇

14.4

5.4

62000

4.5

0.7

杨林寨乡

4.6

1.05

19400

0.9

0.6

东塘镇

5.0

1.15

20800

0.9

0.5

三塘镇

4.4

1.0

18000

0.7

0.3

石塘镇

5.5

1.5

22000

1.0

0.35

六塘乡

2.0

0.25

8200

0.25

0.15

金龙镇

4.0

0.4

16800

0.4

0.18

洋沙湖镇

3.8

0.4

16000

0.4

0.24

静河镇

3.9

1.0

16400

0.8

0.36

樟树镇

2.8

0.25

11500

0.25

0.12

文星街道

1.0

0.1

4000

0.1

0.05

国有场所

0.7

0.2

2800

0.2

0.05

合计

118

39

502000

28.4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