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阴县强化乡友招商推进湘商回归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人民政府   2024-09-24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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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阴政办发〔2024〕19号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湘阴县强化乡友招商推进湘商回归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星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湘阴县强化乡友招商推进湘商回归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1日

  湘阴县强化乡友招商推进湘商回归三年行动

  方案(2024—2026年)

  为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加快构建“商务部门牵头、乡镇(街道)和重点招商单位协同配合、园区承接落地”的大招商格局,广泛凝聚招商工作合力,鼓励引导更多湖南籍特别是湘阴籍企业家、寓外乡友回乡创业投资,根据省、市关于推进湘商回归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强化乡友招商、推进湘商回归三年行动在全县“1+3+3+6+X”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机制下运行,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调度和考核,每周综合通报一次招商信息,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讲评、发布招商成果“赛马榜”,年底统一进行考核奖励。

  二、责任单位

  1、各乡镇(街道)为属地招商责任主体,联点县级领导统筹,依托乡镇商会,利用乡友资源,牵头负责开展乡友招商。

  2、县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文旅广体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数据局、科技局、工商联、贸促会、地方金融服务中心、洞庭新实业集团等为重点部门招商责任主体,联线县级领导统筹,按照“管行业管产业管招商”原则开展产业招商。

  三、工作目标

  围绕全县“1+1+X”现代化产业体系明确的“主特新”产业布局,以乡友投资为招商重点,以县高新区和长沙临港产业开发区为承载平台,各招商责任单位力争2024—2026年引进5—8个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下同)以上的工业项目,其中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不少于2个,全县共引进项目不低于150个、引资不低于100亿元。其中:2024年力争引进项目1—2个,全县共引进项目不低于30个、引资不低于20亿元;2025—2026年,力争每年引进项目2-3个,全县每年引进项目不低于60个、引资不低于40亿元。

  四、工作流程

  1、信息收集。由各招商责任单位负责,县商务粮食局、工商联共同配合,依托乡镇商会、行业协会,做好湘阴籍企业家、企业高管、科技领军人才、行业领军人物的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寓外乡友信息库和返乡投资项目数据库,及时动态更新招商引资信息,按月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2、对接洽谈。由相关责任单位根据招商信息,牵头负责开展前期考察洽谈,党政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每月带队外出考察招商不少于一次。对项目投资方有明确投资意向的,重点了解投资方基本情况、项目投资概况、项目承载基础等。项目洽谈确有需要以及重点优质投资项目,可商请县商务粮食局安排专人协同配合。

  3、前期尽调。对于购地50亩以上或者需要政府产业基金投资的项目,由承接落地单位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全面深入的项目尽调,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科学评价,考察其法人结构、核心技术、市场竞争力,评估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以及资金运作的稳定性等,排查潜在的法律风险、投资风险。

  4、项目联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投资规模、产业政策、市场准入、环境评价、用地规划、选址要求等进行初审,提出项目准入建议。项目双方基本达成一致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依规定召开项目联审会,对项目的准入进行审定,并提出项目准入意见。

  5、决策程序。由项目承接落地单位按照“三重一大”原则研究形成初步意见,再提交县人民政府决策研究。一般性租赁项目由分管招商的副县长组织召开办公会议进行决策,一般性供地项目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决策,特别重大项目依次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进行研究决策。

  6、签约落地。确定签约的招商引资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研究会商,依法依规依程序签订投资协议。由县高新区、洋沙湖投资集团负责对园区成熟地块、闲置资源等进行全面梳理,动态更新招商地图,务实推动“七通一平”,统筹完善综合配套服务,提升项目资源匹配效率和承载能力。

  7、要素保障。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和征拆工作;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应急管理局等负责帮助企业高效办理“三评”手续;县科技局、地方金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等负责做好行业对口服务和行业政策兑现工作;高新区、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商务粮食局、税务局建立项目协同工作机制,形成项目备案、开工建设、入库纳统、税收征管等信息互通共享,协调解决落地开工后续问题,跟踪项目实施、固定资产投资以及日常生产经营等情况;县财政局负责兑现履约政策资金,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和绩效奖励资金;县优化办负责协调推动项目全生命周期环境优化工作。

  五、考核激励措施

  1、落实项目扶持政策。对乡友回乡新注册企业、新投资项目,给予厂房租金补贴、科技创新基金、外资外贸项目、人才招引、企业上市、市场主体培育等政策扶持,具体条款和标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县财政局汇总并兑现落实。

  2、落实招商引资专项工作经费。对当年新引进已成功签约落地的项目,分别按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含)-5000万元、5000万元(含)-1亿元、1亿元(含)以上,给予牵头引进招商责任单位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补助,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3、落实企业税收增收财政分成。凡引进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并实现税收的,按企业每年度税收县级留成部分的20%进入当年乡镇体制结算(扣除工作经费补助之后)。

  4、落实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各招商责任单位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设立招商引资工作单项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提供获奖单位建议名单,报县委常委会议审定。对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乡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招商工作人员,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提供信息、推动落地等有突出贡献的年轻干部,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进行重点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