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阴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防护 工程“攻坚消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人民政府   2024-06-2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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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湘阴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防护

  工程“攻坚消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阴政发〔202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星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湘阴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攻坚消薄”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0日

 
 湘阴县人民政府

  湘阴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攻坚消薄”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事故,更好保障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建设、完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为抓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多方共治”的工作格局,着力打造安全畅通、高效便捷、人民满意的农村公路服务体系。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常委、副县长罗奇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罗明任副组长,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育局、应急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湘阴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攻坚消薄”及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交通运输局,由邵志高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金电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攻坚消薄”行动及农村公路隐患整治的工作。

  三、目标任务

  省交通运输厅下达湘阴县农村公路安防工程计划里程138.093公里,其中消除隐患总里程116.51公里。同时利用3-5年时间实现全县农村公路“一控、一防、两保”目标。控风险,系统开展全县农村公路隐患排查,针对主要风险因素进行综合处置,消除高风险路段问题隐患。防事故,科学管理,综合施策,强化监管和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保安全,综合运用主动引导、被动防护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司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畅通,全面提升服务品质,加强交通管控和应急处置,保障公路通行秩序顺畅,方便群众便捷出行。

  四、工作任务

  县财政负责筹措建设缺口资金,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中县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指导、监督乡镇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乡镇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应急局和教育局按各自职责负责全县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全面排查农村公路隐患路段。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和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负责权限内农村公路县道隐患排查,教育局负责校车路段隐患排查,乡镇、村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道隐患排查。排查指标包括路侧指标和事故指标,路侧指标主要排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段路侧净区内的各类安全风险情况,事故指标以当地交警部门提供数据为依据排查判定事故多发路段。各有关单位应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排查并向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办公室上报农村公路隐患数据,重大的隐患路段对应相关部门应及时消除处理。

  (二)完善现有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库。利用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成果,按照管养职责对现有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实,按照“县级排查申报、市级审核校对、省级复核建库”的原则,及时上报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完善项目库。本次未申报入库的农村公路路段,暂不纳入省级资金补助范围,由交通运输局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争取纳入项目库。

  (三)保质保量完成省厅下达建设任务。项目建设单位依法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县交通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督站负责农村公路安防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局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各乡镇、部门单位按各自职责对辖区内管养的农村公路开展全面排查,完善台账,更新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库。并在6月报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办公室。同时确保省厅下达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在6月底前基本完成前期工作,并尽快启动实施。

  (二)第二阶段(2024年6月至2024年7月)。全面启动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30%的年度里程目标任务。

  (三)第三阶段(2024年7月至2024年11月)。到11月底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县交通运输局对照工作部署、阶段目标和问题清单,压实推进实施,抓好任务推进和问题整改,每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交通运输厅。

  (四)第四阶段(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验收总结。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认定,报送总结及时办理交竣验收和管养移交。

  六、工作要求

  1.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各相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农村公路实地核查,重点排查涉及校车线路、临水临崖、事故多发、车流量大等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缺失和隐患路段形成详细台账。

  2.规范施工,严控质量。农村公路养护中心设计过程中要组织技术人员对拟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的隐患点进行实地踏勘,确保隐患整治无盲区、无死角,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把技术交底关、原材料质量关、验收关、考核关、信用关,确保建设质量安全可靠。

  3.各司其职,消除隐患。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路段及时消除。

  4.科学谋划,有序推进。利用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成果,根据省、市、县补助资金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原则,有序推进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