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会议活动中作风建设几项具体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金龙新区、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九条规定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会议活动中作风建设几项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会议活动发言(含汇报)和平时书面报告,对领导的称呼一律不冠以“尊敬的”等。
二、会议活动中不得对领导的讲话言必称“重要讲话”或“重要指示”等。
三、各级各部门单位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简朴务实。会议现场原则上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政务活动不得邀请电视台主持人主持。
四、提高会议实效,提倡开短会、讲短话。会议发言要言简意赅,力戒空话、套话。严格会议纪律,会议期间关闭手机,特殊情况要将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状态,坚决杜绝手机上网聊微信、玩游戏等与会议无关的行为。
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要求,切实转变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工作环境。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