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政办发〔2016〕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金龙新区、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各单位:
《湘阴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
湘阴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住建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7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建厅等单位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48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5〕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与内容
普查范围主要包括:县城规划区(含工业园区)范围内的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附属设施。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地下管线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地下管线基础信息主要是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征、附属设施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事故隐患排查主要包括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事故隐患的地点、类别、部位等基本情况及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查清城区范围内地下管线现状,获取准确管线数据,掌握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和存在的隐患,明确责任单位, 限期消除隐患。
(二)在普查的基础上,整合各行业和权属单位的管线信息数据,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输入输出、数据编辑、属性查询、数据统计、综合分析等多种功能,满足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和应急等工作需要。各专业管线权属单位要建立完善专业管线信息系统, 满足日常维护管理需要。
(三)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维护、管理与服务长效机制, 实现地下管线数据的动态更新与维护,发挥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综合服务作用,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规范化、信息化、动态化和科学化管理。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成立湘阴县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财政、住建、国土、规划等部门及各相关地下管线权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城区地下管线普查与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和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地下管线普查的组织协调、计划安排、进度管理、成果验收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办公地点设县住建局。
(一)县发改局:负责提供项目立项审查和批准(核准)资料。
(二)县住建局:负责制订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地下管线普查单位;拟定普查技术规范、软硬件项目方案、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及有关文件;负责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优化升级;组织软硬件设备的采购,以及承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给水、排水、燃气、路灯管线的现有数据整合和补充测绘。
(三)县规划局:负责提供地形图和布设控制网资料;组织进行现况调绘;做好城区地下管网的现有数据整合和补充测绘。
(四)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普查工作经费及政府采购。
(五)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提供所属道路地下管线资料;协调所属道路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的现况调绘、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协调探测及开挖验证工作。
(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地下管线探测及开挖验证过程中的交通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治安监控、道路监控、交通信号等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七)县人防办:负责提供人防工程的现状资料;组织开展人防工程的现况调绘、普查协调、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八)县工信局:收集提供分管行业管线的现状资料;负责所属分管行业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普查协调;牵头负责县电力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相关单位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九)县文广新局:督导有线电视等相关行业做好本次管网普查工作;参与普查检查与审核工作。
(十)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共建共享的原则,为地下管线普查提供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
(十一)文星镇:负责组织辖区内地下管线管理职能部门配合开展普查工作;协调辖区内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现况调绘、普查成果核验及信息共享。
(十二)县安监局: 督查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十三)县档案局:参与普查检查与审核工作,参与普查成果验收和档案移交工作。
(十四)县电力局、县自来水公司、中阳燃气有限公司、市长途线路局、中国移动湘阴分公司、中国联通湘阴分公司、中国电信湘阴分公司、中国铁通湘阴分公司、湘阴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负责收集本单位所属地下专业管线的现状资料,完成其所属地下管线的现况调绘; 参与普查检查与审核工作; 做好本单位地下专业管线的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本单位地下专业管线信息管理子系统与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
四、工作步骤
本次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自2016年7月起至2016年12月止, 共分六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6年8月10日前):制定出台普查方案,编制《湘阴县地下管线普查技术规程》、《湘阴县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方案》等技术文件。同时,各专业管线权属单位建立普查工作机制、制订工作方案, 向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现状图, 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住建、规划、工信、公用事业等部门结合现有地下管线资料进行分析对比, 作为地下管线探测的参考和依据。
(二)第二阶段(2016年8月11日至9月20日):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与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有关的勘探、测绘、三维制作单位和信息系统开发单位。
(三)第三阶段(2016年9月21日至11月10日):实地探测与隐患整改,中标管线探测单位采用实地调查和仪器探测,按照规范性技术文件, 确定各种地下管线基础信息, 全面开展地下管线探测工作。各管线权属单位同步进行校对审核、探测监管、抽验检测、数字化处理和建库、隐患排查及整改等工作。
(四)第四阶段(2016 年12月1日至15日):地下管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各管线权属单位将普查基础信息录入专业管线信息子系统, 并与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对接, 进行系统调试,完善系统功能,建立地下管线信息共享平台。
(五)第五阶段(2016年12月16日起):县地下管线普查办公室组织县住建、规划、公用事业等有关部门完成普查成果验收和档案移交工作。
(六)第六阶段(2017年12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长效管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明确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主要负责本部门单位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例会,听取进度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协调工作关系、部署工作计划 。
(二)保障工作经费。本次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建设费用由各管线权属单位自行负责。普查成果可直接采用的,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三)严格督查考核。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加强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单位严肃问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成果运用。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共同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的长效管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将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纳入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确保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