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政办发〔2016〕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金龙新区、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相关单位:
《湘阴县整合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
湘阴县整合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科学统筹整合性质相近、使用范围相近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监管,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促进全县农业生产加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提高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体使用效益为目的,有效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逐步形成项目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性质不变、安排渠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的原则;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
(三)坚持集中财力、优化结构的原则;
(四)坚持强化管理、提高效益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合全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乡整村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全县农田水利建设集中连片、项目对接、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力争3年内基本完成县域范围内主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任务,推进全县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实现基本农田旱能灌、涝能排。
四、资金整合的依据、范围和方式
(一)资金整合依据。按照《岳阳市湘阴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五年实施方案(2014—2018)》进行资金整合。
(二)资金整合范围。全县所有性质相近、使用范围相近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主要包括:①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②土地整理项目专项资金;③发改建设专项资金;④移民后扶专项资金;⑤标准粮田建设专项资金;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三)资金整合方式。由县财政、水务部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分年度制订切实可行的资金整合计划,积极归并、打捆下达性质相近、使用范围相近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集中用于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五、整合资金的规模及使用范围
(一)整合资金的规模。根据年度实施方案,整合县水务、国土、发改、农业、移民、农开等部门资金。对中央财政投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计划整合水利及其他部门资金每年不少于9100万元,其中水务部门5000万元,国土部门600万元,农业部门1400万元,移民部门800万元,农开部门1300万元。
(二)整合资金的使用范围。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农田水利建设整合资金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程建设:①小型水源工程:包括塘坝(容积小于10万m3)、引水堰闸(流量小于1m3/s)、小型灌溉泵站(装机容量小于1000kw)等;②灌溉渠系工程:包括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流量小于1m3/s)、5万亩以下灌区的渠系工程及配套建筑物、田间输水管道等;③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包括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④排水工程:包括小型排水泵站(装机容量小于1000kw)、控制面积3万亩以下的排水沟渠及配套建筑物等。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湘阴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水务、财政、国土、发改、农业、移民、农开及各乡镇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办公地点设县水务局。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工作重要性,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乡镇要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配合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配合,整体联动。县财政、发改、水务、国土、农业、移民、综改、农开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自觉服从服务全县农田水利建设大局,认真落实资金整合计划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整体联动,形成合力。
(四)严格考评,务求实效。整合的资金全部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中期指导、检查和后期验收,建立绩效考评制度,确保整合项目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