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办发〔2016〕29号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金龙新区、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系列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3.19”京港澳高速(汨罗段)货车爆燃事故教训,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问题,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力度,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全面查摆到位、整治到位,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打下坚实基础。
二、排查整治时间
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自2016年3月21日开始,至
三、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黎作凤任政委,县委副书记、县长尹培国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正仁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周太平和副县长甘文伟、张浩果、李自然、李力之、许波、汤静任副组长,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部署和检查验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安监局局长徐介民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安委会办公室。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14个专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分别由相关副县长任组长,明确牵头单位和驻点督导员、联络员,分片包干,打桩定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1.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由许波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局、农业局、工信局、教育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地方海事处、砂管局、水产局和相关乡镇为成员单位。黎安平为驻点督导员,傅乐坤为联络员,主要负责组织开展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整改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存在的各类隐患和问题,组织制定并实施道路和水上交通保安全保畅通方案,切实加强河道采砂、渡口渡船渡运和水上客货运输安全监管。
2.烟花爆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由刘正仁任组长,县安监局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打非办、交通运输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和相关乡镇为成员单位。谭杰雄为驻点督导员,尚建璋为联络员,主要负责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剿专项行动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依法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整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类隐患和问题。
3.危爆物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由李自然任组长,县公安局为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为成员单位。秦正源为驻点督导员,张红波为联络员,主要负责开展危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整改危爆物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类隐患和问题。
4.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由刘正仁任组长,县安监局为牵头单位,县商务粮食局、公安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和各乡镇为成员单位。谭杰雄为驻点督导员,罗明为联络员,主要负责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整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类隐患和问题。
5.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共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由李自然任组长,县公安局为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工信局、人社局、商务粮食局、文广新局、教育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房产局、市管中心为成员单位。秦正源为驻点督导员,黄洪亮为联络员,主要负责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场所、商务活动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整改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类隐患和问题。
6.建筑施工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由周太平任组长,县住建局为牵头单位,县安监局、消防大队、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房产局为成员单位。钟建武为驻点督导员,杨建文、范建培为联络员,主要负责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整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类隐患和问题。
7.燃气市场和设施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由刘正仁任组长,周太平任副组长,县住建局为牵头单位,县安监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城乡规划局、消防大队和各乡镇为成员单位。熊才为驻点督导员,易建新为联络员。主要负责全县燃气市场和相关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危害燃气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8.学校和校车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由甘文伟任组长,县教育局为牵头单位,县校车办、卫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交警大队、安监局和各乡镇为成员单位。傅拓为驻点督导员,王育安为联络员,主要负责开展学校、幼儿园和校车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全面整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
9.工业企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由许波任组长,县工信局为牵头单位,县电力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住建局、消防大队、工业园区管委会、金龙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黎安平为驻点督导员,汤虎为联络员,主要负责开展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整改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
10.森林防火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由张浩果任组长,县林业局为牵头单位,县公安局、气象局、教育局、消防大队和相关乡镇为成员单位。黄定文为驻点督导员,刘金为联络员,主要负责开展森林防火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整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
11.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由李力之任组长,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县安监局、工信局、教育局、工业园区管委会、金龙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李科武为驻点督导员,刘伟为联络员,主要负责开展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整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
12.涉矿行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由周太平任组长,县国土资源局为牵头单位,县安监局、公安局、水务局、砂管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环保局、林业局和相关乡镇为成员单位。钟建武为驻点督导员,杨德兴为联络员,主要负责开展矿产资源开采安全隐患排查,打击非法盗采,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整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
13.电力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由许波任组长,县工信局为牵头单位,县电力局和各乡镇为成员单位。黎安平为驻点督导员,汤虎为联络员,主要负责开展电力行业和用电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整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
14.商场、集贸市场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由李力之任组长,县商务粮食局为牵头单位,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住建局、消防大队、商业总公司、市管中心和各乡镇为成员单位,李科武为驻点督导员,陈建红为联络员。主要负责开展商场、集贸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占街、占路为市经营行为,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整改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
四、工作要求
1.高度警醒头脑。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责任大于天。安全生产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盲目乐观、不能掉以轻心、不能心存侥幸。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充分汲取“3.19”京港澳高速(汨罗段)货车爆燃事故的惨痛教训,居安思危,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上、抓在上手、落实在行动上,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力确保全县安全生产无事故。
2.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县安委会、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严抓严管,切实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专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要针对各自负责的行业和领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工作方案要在3月底前由各工作组牵头单位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狠抓工作落实。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要积极作为,牵头组织好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驻点督导员要对所在专项工作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指导协调和督查督办。联络员负责将本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收集和综合上报。各相关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分管范围内的各类安全隐患逐一排查、逐个整治、逐项到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和“一园三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管,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要具体抓、抓具体,做到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位,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情况综合和信息反馈,行动期间,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和乡镇、园区每周五要向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本周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3.严格督查问责。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督查组要及时掌握情况,及时通报反馈,及时督促整改,在行动期间至少开展2次以上督查活动,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明查暗访。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甚至玩忽职守、渎职失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原则、“一岗双责”要求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16年3月20日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湘阴安发〔2016〕 7号)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撤销。
中共湘阴县委办公室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