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阴县涉农资金监管等四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5-11-03 00:00
浏览量:1 | | | |

湘阴政办发〔2015〕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湘阴县涉农资金监管等四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030

 

湘阴县涉农资金监管等四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市纪委对我县涉农资金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情况反馈,及相关工作要求,为确保整改任务按时间节点落实到位,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纪委关于涉农资金监管等四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根据市纪委整改函所涉及的问题,由四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牵头单位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作配合,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二、整改任务

整改函所列的四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清单。

三、时限要求

20151126日前。

四、责任单位

整改函所列问题清单涉及的四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牵头单位、职能部门及责任单位。

五、整改步骤

整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立行立改,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上报方案阶段(1030日前)

县政府办对整改函所列四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清单中的整改内容进行细化分解,点对点向专项整治的相关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安监局、食药监局、环保局下发整改清单,由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于1028日前报县政府办。县政府办对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上报的整改方案进行汇总,送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于1030日前报送市纪委。(具体整改措施见附件)

(二)整改督导阶段(1120日前)

各相关职能部门针对问题清单涉及的整改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和要求,打桩定位,责任到人,确保整改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要加强对整改任务的跟进;县政府督查室要全程跟踪督导,对整改清单实行挂号销号制度,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久拖不改的问题挂牌督办。

(三)验收复核阶段(1126日前)

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复核,于1124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办,县政府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送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于1128日前报送市纪委。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底前)

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问题排查台账、整改处理台账、查纠问责台账、整治案卷等相关整治资料,积极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监管等四个重点领域的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整改工作由县政府牵头,成立县四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工作组,由县长尹培国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正仁任副组长,县政府办、财政局、环保局、安监局、食药监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政府办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实施等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相应成立整改工作专门班子,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将整改工作时时放在心上、抓在手中,狠抓整改落实。

2、确保整改效果。各相关单位要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力措施,逐项整改落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3、强化督查问责。县政府督查室要配合县纪委,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各相关单位的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凡弄虚作假、随意变通、滥用职权、监管不力,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将问题整改到位和被省、市督查发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湘阴县四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清单整改推进表

 

 

湘阴县四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清单整改推进表

项目

责任单位

监督单位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人

监督人

整改时限

备注

涉农
资金
监管
方面

县林业局

县财政局

中央林业有害防治资金13万元拨付不及时

对于县林业局未及时拨付的中央林业有害防治13万元,督促及时拨付到位。

李国华

蒋亚平


周岳平

20151126日前

 

县文广新局

文化建设资金51.29万元延时拨付

对于县文广新局延时拨付的文化建设资金51.29万元,整治领导小组已告文广新局以后不得出现类似情况。

刘宇文

 

县水产局

渔民油价补贴资金215.01万元未及时拨付

对于县水产局未及时拨付的渔民油价补贴215.01万元,系杨林寨乡渔民捕捞证未发放到位,待证发放到位后拨付。

 

 

白泥湖乡政府    金龙镇政府      樟树镇政府        袁家铺镇政府

良种补贴资金10.74万元未及时发放

对于乡财局在2013年、2014年尚有白泥湖乡、金龙镇、樟树镇等3个乡镇的油菜补贴86530元和白泥湖乡、袁家铺镇等2个乡镇的玉米补贴20908元共计10.74万元未落实到农户和打卡发放的问题,县财政局乡财局已通知各乡镇目前正在落实当中。

任术海
 
易志杰
黄新凯

 

县财政局

以工代赈扶贫资金169.5万元未拨付

对于县发改局尚有2013年、2014年以工代赈资金23.3万元、146万元共计169.5万元末拨付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已拨付120万元,其余资金正在抓紧办理竣工决算,在11月底之前拨付到位。

周岳平

 

东塘镇政府

民政建设资金3万元拨付不及时

对于东塘镇番关村幸福院在2014年收到县民政局拨建设资金3万元后,未启动项目建设的问题,目前资金已冻结,待项目启动后再使用。

 

 

县畜牧局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28万拨付不及时

对于县畜牧局在201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金中,有60万元未拨付项目单位,在201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中,有268万元没有拨付的问题,项未按时完成污水池建设,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到位。

周国辉

 

静河乡政府

静河乡对一季稻种植户按双季稻种植户补贴标准发放

对于静河乡一季稻种植户按双季稻种植户补贴标准发放的问题,乡财政所上户核实了相关情况,农户同意在下一年度补贴发放中予以扣回。

胡建龙

 

县发改局

2014年以工代赈项目中义和垸金鸡村杨泗庙机埠建设15万元调整为齐贤机埠建设没有经上级审批,经查项目支出明细账工程款15.15万元未转账而是以现金结算

对于2014年以工代赈项目中义合垸金鸡村杨泗庙机埠建设15万元调整为齐贤机埠建设没有经上级审批。经查项目支出明细账,工程款15. 15万元未转账而是以现金结算的问题,未审批的问题已经与市发改委进行了衔接,在11月底之前补齐审批手续。以现金方式支付的问题因为项目工程建设是就地调用农民工,都是以现金形式支付到用工者个人手上,无法使用转账支付。对此,进一步核准核实支付情况,确保资金全部用到项目建设中。

周正文

 

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方面

县安监局

县安监局

部分单位专项整治资料不完善,问题排查台账和整治台账不符合整治工作要求;

及时督促安全生产“九打九治”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整理、完善问题排查台账、整改处理台账、查纠问责台账、整治案卷等相关整治资料,建章立制

刘轶鹏

徐介民

20151126日前

 

县住建局

洋沙湖国际旅游度假区,悦榕湾项目在未办理报建手续情况下,基本完成主体施工

①下发整改通知书和停工通知书,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责令建设单住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②由住建局召集了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进行现场交底,责令其按要求改正;③因该项目国土手续需省里审批,目前还在沟通协调之中。鉴于该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采取停送混凝土的方式,对项目进行停工处理,待项目完善相关手续后,并对已完工部分进行结构安全鉴定,经核查认可后方可恢复。


杨建文

 

渔窑小镇建至基础以上主体还未报建

 

金龙新区卓达金谷创业园工业地产项目,未办理报建手续,3栋建设完成框架主体工程,12栋建筑进入主体工程施工,2栋建筑进入基础工程施工;

①下发整改通知书和停工通知书,对项目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责令建设单住立即改正违法行为;②下发了督办函,并由县质安站跟进整改到位;③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对卓达金谷创业园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后,及时督促其在办理完规划手续,接受县发改局对其未履行招投标手续的处罚后,依法对其未办理工程报建等手续进行了查处处罚,帮其按程序办理发放建筑施工许可证。

 

县交通局

部分渡口证照不齐,存在无证驾渡现象。如甘家棚渡口、白乌潭渡口等,虽经交通部门多次警告,甚至移交到公安部门,仍未整改

①由县地方海事处对责任乡镇下发整改函,组织无证驾渡人员集中进行渡工任证培训,培训合格后发证,杜绝无证驾渡;②对证照不齐的渡船,如甘家棚渡口、白乌潭渡口等,由县地方海事处责令船主立即停渡整改,等待标准化改造新渡船后再投入使用。

傅乐坤

 

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方面

县住建局

县安监局

  燃气经营企业21家,无一家符合国家安全规范标准,无法通过安全评价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全部无证经营,其中六塘、杨林寨、车马气站至今未取得《燃气充装许可证》。


 ①组织培训。请相关专家,组织企业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升职业技能和管理水平,参培人员报市城管局燃气办备案,经考试合格后,统一由市燃气办发放上岗证书,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②源头控管。提请省人民政府发函至气源供应企业,对无证经营瓶装燃气的企业及个人,一律不得提供经营性气源,从源头控制无证经营行为。③强化监管。各瓶装企业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及安监部门与所管辖区域内从事瓶装燃气经营的企业签订《安全责任状》(书),明确企业主体责任;④严格执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对全县21家燃气企业进行摸底核实,并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联合执法。对该取缔的,依法进行取缔;该停业的,责令停业整改;该整合的、储配站改供应站的,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程兴邦

徐介民

20151126日前

 

食品药品“四小”、“四查”

县食药监局

县食药 监局

  现场记录表格部分未填写完整;

明确专人负责,对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四小”、“四查”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按照规定动作完善现场检查/主体普查等现场记录表格,对不完善的表格逐一完善,需要到现场核实的要上门做好记录并填写,做到不遗漏任何一个项目。

黄建兵
曹庆良

蒋世忠



甘克伦

20151126日前

 

县食药监局
县工商局

  “四查”系统录入数据,药监局、工商局未跟进;

①抽调专人负责“四查系统”相关数据的录入,并由单位系统管理员对数据录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各数据录入人员能熟练、规范操作;②加快相关资料和数据的收集、录入工作,及时跟进,对录入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倒排时间,逐月通报,对录入工作不力的站所和个人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黄建兵
曹庆良

 

县食药监局

  久久大酒店,现场检查料酒过期;

①对过期料酒予以收缴;②对久久大酒店使用的食品原料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特别是对使用的食品原料;③对其食品原料过期的行为提出整改措施。

周建龙

 

县食药监局
县工商局

  公示牌未制作。

按照省局制定的公示牌制作标准,联系广告公司进行统一制作

黄建兵
 

 

环境
保护
专项
整治
方面

县金龙新区    管委会

县环保局

金龙新区工业园未办理规划环评,污水处理厂未建设

①关于未办理规划环评的问题,由县政府安排专人负责,金龙新区、环保、两型办等单位配合,督促金龙新区加快完成规划面积修改调整,争取年内取得省发改委和两型办批准,尽快完善整体环评相关手续,取得环评批复;②关于未建污水处理厂的问题,由政府督促金龙新区完成污水处理厂征地拆迁工作,完善立项、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启动。

 

秦少兵

20151126日前

 

县工业园管委会

湘阴县工业园未办理规划环评,污水处理厂未建设

①关于未办理规划环评的问题,该项目于201312月获得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湘环评﹝2013305号),由工业园区提供园区整体规划环评批复件到县环保局备案;②关于污水处理厂未建设的问题,园区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在建设,由政府督促工业园区加快建设力度,力争20166月底投入试运营。

吴铁坚

 

县住建局

群众实名反映湘阴县第二自来水厂取水口附件有垃圾渗滤液直排。

由县环卫中心在垃圾场边修建了防渗滤液沟,垃圾渗滤液由环卫中心的槽罐车拖运至湖南现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湘阴分公司(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处理,同时对边坡进行处理加固,防止渗滤液外排。就周边居民反映的裸露垃圾问题,由环卫中心安排对其进行了平整,并用泥土进行覆盖。

钟罗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