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政办发〔2015〕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宽带中国”战略促进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岳政办发〔2015〕19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公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建设,促推我县智慧城市建设和互联网经济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公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
公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是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公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包括铁塔、机房、交流引入、管线等)建设,是落实国家“宽带中国”及“互联网+”战略、促进信息消费和有效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对加快我县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发展,培育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新型服务业态,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同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协调、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我县公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完善建设管理体系
(一)统筹配套建设。县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在审批有关项目时要充分考虑公共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需要,特别是在住宅小区、商住楼、专业市场、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审批时,要明确各建设单位必须预留公共移动通信基站配套设施或相关资源(包括机房、铁塔或铁塔基础、管道、室内分布系统等),确保公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建设与其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相关职能部门在市政规划、基站选址、环保审批、权证办理、征地拆迁、管道建设、电力引入等方面要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
(二)开放公共资源。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银行、公园、车站等)要带头开放公共场地、配套设施,用于公共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县住建部门要开放市政公共设施,供基站建设选址;县交通、公路、规划等部门要对现有道路、在建道路和规划道路沿线建设公共移动通信基站给予支持,开放道路两旁的相关资源。
(三)规范运营管理。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止运营或迁移依照规划建设的公共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因旧城改造等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迁移的,要事先征得设施产权人同意,并提供替代站址,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提出迁改要求的单位负责承担。
(四)加快农村移动网络建设。各乡镇要结合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和规范农村建房等工作,加大对农村公共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在基站选址、管道建设和电力引入等方面提供支持,积极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矛盾纠纷,加快推进我县农村通信网络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三、切实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由县工信部门牵头,组织县铁塔公司及县内移动、电信、联通三家通信运营商,对全县公共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制定我县“十三五”公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由县规划部门组织对我县公众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进行评审,并纳入县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县铁塔公司要根据规划要求,统筹安排并加快推进全县公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建设。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责,优质高效地做好公共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各项协调、服务工作,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落实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协调推进本系统、本辖区内公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建设。县工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公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建设工作;县发改部门负责将公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县级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以及相关建设项目中公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建设的审批把关;县规划部门负责将公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县国土部门负责做好公共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并及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县住建部门负责公共移动通信基站项目建设施工手续办理;县公安部门负责对盗窃、破坏公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及恶意阻工的行为进行打击;县林业部门负责做好公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建设项目的林业相关手续审批;县环保部门负责协调做好公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的环保手续办理及环评、监测工作;县房产部门负责基站机房等产权手续办理;县公路部门负责做好国道及省道、县道等交通干线范围内的公共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的手续办理;县电力部门负责做好公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建设的电力保障和用电审批。
(三)加大宣传力度。公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的电磁辐射强度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各项安全系数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县宣传、广电、工信、环保、气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新闻舆论的正面宣传与解释工作,及时消除人民群众对电磁辐射认识的误区,引导公众支持、配合公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建设。
(四)严格督查考核。县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对公共移动通信基站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将该项工作情况纳入相关单位年度考核,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问效。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