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办发〔2015〕33号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湘阴县2015年“创业新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2015年“创业新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热情,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就业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的目标,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15年“创业新星”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树立创业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我县创新创业者奋发向上、自强不息、锐意进取的时代风采,积极营造崇尚创业、勇于创业、服务创业、促进创业的浓厚氛围,引导全县广大劳动者自主创业,在我县掀起新一轮全民创新创业热潮,努力在岳阳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做贡献。
二、评选对象
在我县境内创办小微型企业或其他经济实体,具有开拓进取精神,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业绩突出的各类创业人士。
三、评选条件
1.创业者所办小微企业或经济实体登记注册5年以内,近两年销售收入连续实现稳定增长。
2.提供5个以上的就业岗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良好。
3.创业成效明显,在带动当地及周边群众共同创业、增加收入方面发挥较大作用。
4.创业事迹突出,对同行业具有较大带动、引领和示范作用,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中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四、评选名额
全县共评选2015年“创业新星”10名。
五、组织领导
成立湘阴县2015年“创业新星”评选活动临时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主任,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任副主任,县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工信局、农业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残联、工商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电视台、人民银行湘阴支行、邮政储蓄银行湘阴支行、新闻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县人社局。县人社局负责评选活动督促指导、组织协调工作,并不定期召集组委会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创业新星”推荐材料,做好评选活动日常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创业新星”评选活动全程跟踪报道,并对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县财政局负责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工商联、残联、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从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妇女、小微型民营企业负责人、残疾人中推荐创业典型;县工信局、农办、商务局、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人民银行湘阴支行负责对创业典型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邮政储蓄银行湘阴支行负责按政策对有需求的获奖项目提供担保贷款扶持。本次活动结束后,组委会自动取消。
六、实施步骤
评选活动分为宣传动员、申报推荐、组织评审、公众投票、集中公示、比赛评选6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
通过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发布2015年“创业新星”评选活动通知,公布评选活动的意义、标准、评选办法等信息,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评选活动。
2.申报推荐阶段(
采取集体推荐、群众推荐和自我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
集体推荐:各乡镇、组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评选标准,物色、遴选和确定人选,并进行初审。各乡镇分别推荐1至3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残联、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根据掌握的情况分别推荐1至3名。
群众推荐:县创业协会、创客协会及其他行业协会组织可参照评选标准,将本协会、本行业内创业典型事迹材料,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推荐,每个协会限推荐2名创业典型。
自我推荐:符合“创业新星”评选条件的创业人士可将自身创业事迹材料(包括姓名、单位、自我评价、联系方式等),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自我推荐。
各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精心准备、及时报送参评所需相关资料。参评资料包括:湘阴县2015年“创业新星”集体推荐表、群众推荐表或自我推荐表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附电子文档);候选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以及工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参评资料于2015年9月20日前报送湘阴县2015年“创业新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参选者所提供的项目经营相关数据、信息,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保密。(受理地点:湘阴县劳动就业服务局;联系电话:2268279、2268779;邮箱:xyxldjyfwj@163.com)
3.组织评审阶段(
组委会办公室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自我推荐的材料进行审核、汇总,上报组委会。由组委会召集成员单位,按评选条件进行无记名投票,得分靠前的30人确定为初步候选人。
4.公众投票阶段(
通过报纸、网站、微博、微信对30名初步候选人创业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并在“掌上湘阴”官方微信平台上接受公众微信投票,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2名湘阴县2015年“创业新星”候选人,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10名正式入选人。
5.集中公示阶段(
10名正式入选人名单及先进事迹在《湘阴周刊》、湘阴电视台、掌上湘阴、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湘阴新闻网等媒体平台开辟专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核实后,取消其参评资格,按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进行公示。
6.比赛评选阶段(
采取电视全程录播的形式,在县人社局九楼会议室进行创业项目展示大赛。由县直相关单位业务负责人、知名创业企业家、金融及投资行业专业人士、媒体人士等组成评审团,对10名正式入选人进行评议评审。正式入选人以现场演说和PPT演示等方式介绍自主创业经历和项目情况,并接受提问。评审团共同合议评分,现场亮分,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入围奖4名。
七、奖励措施
1.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创业新星”,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创业资金奖励;获得入围奖的“创业新星”,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2000元创业资金奖励。
2.符合相关金融授信条件的“创业新星”,可享受邮政储蓄银行“一对一”金融服务,优先获得金融授信配套支持。其中一等奖获得者可获得2年期2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二、三等奖获得者可获得2年期1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入围奖获得者可获得1年期1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3.所有入围的“创业新星”,其项目直接进入湘阴县创业项目资源库;有需求的项目,可组织专家导师“一对一”跟踪指导,其中具有高科技含量的项目,适时推荐参加省市相关高科技项目扶持资金申请。
八、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2015年“创业新星”评选活动,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上报工作,着重考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强不息、道德品质好、社会影响大、有较强示范效应的人选,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2.严格审核,注重质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照评选要求和条件,把好推荐关、评审关、公示关,并加强对评选过程的监督,确保评选出的对象具有典型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3.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充分利用湘阴县2015年“创业新星”评选活动,在《湘阴周刊》、湘阴电视台、掌上湘阴、湘阴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对评选出的湘阴县2015年“创业新星”进行典型宣传,在全县形成支持、关心创业工作的浓厚氛围,鼓励更多劳动者投身创业实践,不断把全民创新创业活动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