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政办发〔2015〕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有关单位:
《湘阴县推进绿色通道、绿色村庄和绿色屏障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30日
湘阴县推进绿色通道、绿色村庄和绿色屏障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绿化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实施绿色通道、绿色村庄和绿色屏障三大绿化工程(以下简称“三绿”工程),进一步扩大全县绿化面积,提升绿化标准,争创省级园林县城,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绿化攻坚三年行动”总体部署,以“三绿”工程建设为抓手,突出路边、塘边、屋边、村边、城郊边等重点绿化区域,高规格、高要求、高标准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着力构建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城乡一体的绿色生态体系,努力打造“城乡绿景、山上绿屏、水岸绿网、道路绿荫”的绿色生态格局,不断优化生态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
1、绿色通道建设:按照道路林荫化要求,对县内主干道两旁及沿线进行全面封禁绿化,确保省道和县乡道路绿化率分别达到100%和95%。2015年,完成S308线、湘营线(三塘段)、界樟路、石沙路、临赛路、柳林江大桥连接线等6条主线绿化的补植补造工作;完成县乡公路绿化120公里,其中东部乡镇各完成公路绿化5公里以上,西部乡镇各完成公路绿化10公里以上;县直各部门单位在所联乡镇完成1公里以上绿化示范通道建设。
2、绿色村庄建设:重点抓好各乡镇辖区内荒山荒地、闲置空坪隙地和集镇、街道、机关庭院绿化,力争全县乡镇规划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分别达到25%、20%、4平方米;农村居民绿化庭院创建率达到50%以上,村庄宜林空坪隙地绿化率达到100%,农田林网建设率达到95%(农田林网包括村级公路、渠道和塘坝堤岸绿化等)。今年内各乡镇必须完成公共绿地建设1处以上,各行政村完成1公里以上农田林网和1处以上公共绿地建设。
3、绿色屏障建设:抓好大面造林工作,及时更新采伐、火烧迹地,全面绿化宜林荒山荒地;抓好厂矿区域的复绿工作,力争废弃砖瓦厂、采砂场森林植被恢复率达到100%,县内工业建设项目绿化覆盖率达到20%;协助完成岳望高速湘阴段沿线绿化;推进鹅形山省级森林公园绿化提质改造;抓好燎原水库、六塘水库等主要水库周围山地绿化。2015年,完成造林面积2.5万亩(其中血防林等林业重点项目造林1.2万亩),中幼林抚育4万亩,封山育林0.8万亩,义务植树120万株。
三、实施步骤
2015年春季植树造林分四个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3月10日—3月20日):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下达指标任务,做好清基扫障、整地挖穴和苗木调运等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3月21日—5月31日):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抢抓有利天气,积极开展造林绿化和义务植树活动,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3、检查验收阶段(6月1日—10月31日):定期组织对各单位绿化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对绿化成效进行检查验收。
4、总结讲评阶段(11月底):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总结讲评工作落实情况,兑现奖惩措施。
四、工作措施
1、坚持科学规划。按照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应绿尽绿要求,充分结合村镇建设和土地使用整体规划,突出景观效应、生态效应、经济效益,做好“三绿”工程的规划设计工作。严格按照规划、范围、规格“三统一”原则,把造林面积、树种、规格、数量落实到路段、到地块,确保造林设计率达到100%。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工作措施,报县林业局审定后组织实施。
2、严格绿化标准。省道、县道、乡道两旁栽植的树种选择上,东部乡镇以樟树、杜英、玉兰等为主,西部乡镇以樟树、水杉、池杉等为主,县干道两旁可视范围内荒山荒地补植补造以湿地松、杉树、樟树等为主。省道行道树以苗木胸径10厘米、洞穴规格100×100×100厘米、株距5米为宜;县道行道树以苗木胸径8厘米、洞穴规格60×60×60厘米、株距5米为宜;乡村道路行道树以苗木胸径5cm、洞穴规格60×60×60厘米、株距5米为宜,苗木力求干直,高度、胸径匹配,具备“四证一签”。
3、创新工作机制。推行部门联建,县直部门单位要将绿色通道、村镇、屏障工程建设纳入联点帮扶的重要内容,着力打造一批绿化示范工程、样板工程。推行全民共建,利用公仆林、青年林、巾帼林、爱心林等义务植树载体,引导群众主动参与义务植树活动。推行单位自建,大力实施空地、墙体、屋顶、阳台的垂直绿化,建设一批庭院立体绿色景观。推行公司承建,鼓励投资者采取自主开发、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方式投资造林。同时,积极创新管理方式,推进城区绿化管养市场化改革,乡镇实行自主调苗、自主栽植、自主管养。
4、保障经费投入。采取“政府奖补、部门支持、项目争取、社会捐助”相结合的方式,保障造林绿化工作资金。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植树造林和“三绿”工程建设奖补,并设立财政专户,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各乡镇要将绿化工程建设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到优先安排、优先保障。县直各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支持力度,保障义务植树和绿化帮扶联建资金投入。县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在林业血防、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等项目造林上争取更多更大支持。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主捐资建绿,认建认养林木绿地,通过“冠名林”、“纪念林”等多种形式筹措绿化资金。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湘阴县“三绿”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林业、交通、公路、财政、国土、发改、农办、住建、水务、教育等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负责“三绿”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林业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分管副职具体负责,确保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工作压力层层传导、工作任务层层落实。
2、强化工作责任。县林业局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抓好技术指导、苗木调运、工作督查和项目争取资金调度等工作。县公路局、交通局要主动配合林业部门做好“绿色通道”工程规划、绿化管护等工作。县财政局要负责做好涉林项目资金整合、部门资金代扣及项目资金划拨等工作。各乡镇要由一把手亲自牵头负责,实行干部包片区、包村组、包路段责任制,抓细抓实造林绿化和管护等工作。
3、严格考核奖惩。县委、县政府将“三绿”工程建设工作列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县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单位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年终评选3个绿色乡镇、40个绿色村庄、5个绿色示范工程、10个园林式单位、2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后期管护不力的,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年度所有林业项目资金,并按相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