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办发〔2015〕10号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湘阴县2015年“项目攻坚年”活动暨联手帮促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试行)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阴县2015年“项目攻坚年”活动暨联手帮促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试行)办法
为深入开展联手帮促行动,强力推进“三十工程”, 确保重大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推动湘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湘阴在岳阳打造湖南发展新增长极中争做更大的贡献,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及对象
列入《湘阴县2015年“项目攻坚年”活动暨联手帮促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及重点产业工作方案》的项目责任单位(含项目建设指挥部或协调工作组、帮促单位)、各园区、县直服务部门(含发改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招商局、文物旅游局、人社局、房产局、城建投、地税局、国税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局、安监局、电力局、文广新局、审计局、商务局、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工信局、消防大队、自来水公司、电信局、广播电视台、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燃气公司等)及相关乡镇。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考核内容
1.各园区、项目责任单位和乡镇的考核内容为:形象进度、施工环境维护、工作落实、常规管理和责任管理。
2.县直服务部门考核内容为:工作落实、服务质量和交办、督办工作完成情况和责任管理。
(二)考核方式
采取平时考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百分制计分。其中平时考查分数占总分的40%,年终考核分数占总分的60%。
平时考查以调度、讲评和督查为主。一是建立项目调度机制,严格实行帮促办半月一调度、牵头县级领导一月一调度、政府常务会一季一调度;二是联手帮促行动领导小组半年一讲评,以调度讲评促逼进度;三是由县纪委监察局、“两办”督查室、问责办、帮促办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经常性督查与集中性督查、专项督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湘阴县2015年“项目攻坚年”暨联手帮促重点企业重点工程及重点产业行动方案》安排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联点项目推进情况等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门督查,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交办、督办和限期整改。对牵头县级领导调度和政府常务会调度交办的问题,未如期完成的,进行约谈;约谈之后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后还没完成的,进行问责。
年终考核采取以下方式:一是项目指挥协调机构、帮促单位、乡镇和县直服务部门自查评分;二是帮促办组织对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和资金调度情况进行查验,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措施等进行现场核实,根据查验和核实及平时考查情况对各帮促单位的帮扶工作情况进行打分;三是县帮促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自查评分和帮促办的考核打分进行综合评定,按得分高低进行排队。
三、组织领导
2015年“项目攻坚年”活动暨联手帮促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由县联手帮促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四、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优秀,60-80分的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优秀单位中得分前十名的为优胜单位,在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评中再加计10分—50分;考核为不合格单位的,在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评中倒扣10分—50分。
附件: 1.湘阴县重大项目责任单位考核评分表
2.湘阴县重大项目县直服务单位考核评分表
附件1
湘阴县重大项目责任单位考核评分表
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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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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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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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细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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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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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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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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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
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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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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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年度重大项目计划铺排进度要求,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记基本分,未完成的按年度进度计划完成情况酌情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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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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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环境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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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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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有效措施,提前预防,全力保障项目建设环境,及时处置各类影响项目建设的突发事件,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计基本分。每发生一起影响项目建设的阻工事件一次扣5分,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被各级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的,一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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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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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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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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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年度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制定了配套工作规划和时间安排表,单位“一把手”从项目落户起全程介入、跟踪,负责到底,且帮促工作队员“五帮”(帮办手续、帮争资金、帮促进度、帮解难题、帮优环境)落实到位的,计基本分。单位“一把手”从项目落户起未全程介入、跟踪,负责到底的,扣10分;未明确责任人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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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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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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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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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摸排、解决项目建设困难、问题,每周按要求向县帮促办及时、准确报送项目建设信息,每月底及时报送综合信息,并积极为重点项目各类调度会提供材料,每出现一次信息报送不按时或不准确的扣2分,不按要求提供材料信息的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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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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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参加调度会议,及时完成交办、督办工作,计基本分。未按要求参加调度会每次扣2分;未及时完成督办工作和任务,不积极接收或完成指令性任务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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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责任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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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办、督办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的,每次扣5分;每约谈一次扣10分,每通报批评一次扣20分,启动问责的作为不合格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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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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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园区、帮促单位、项目指挥协调机构和乡镇纳入此表考核。
附件2
湘阴县重大项目县直服务单位考核评分表
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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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内容
|
基本分
|
考 核 细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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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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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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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作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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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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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部门法定职能,针对年度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制定了配套工作规划和时间安排表,单位“一把手”从项目落户起全程介入、跟踪,负责到底,且其他工作人员责任落实到位的,计基本分。单位“一把手”从项目落户起未全程介入、跟踪,负责到底的,扣10分;未明确责任人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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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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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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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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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和年度测评中反响良好,全年无投诉事件发生,计基本分。在项目建设服务过程中,工作不到位或出现投诉的,经查实一次扣5分;服务经验被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和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推介的,分别给予6分、4分、2分的奖励,同一内容加分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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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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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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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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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交办任务和办公会议要求,每月底及时报送工作信息,计基本分。出现办理工作不落实或不及时的,每次扣5分;工作信息报送不按时的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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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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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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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办、督办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的,每次扣5分;每约谈一次扣10分,每通报批评一次扣20分,启动问责的作为不合格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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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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