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湘阴县推进“151”工程建设加快工业地产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4-12-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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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政办发〔20144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湘阴县推进“151”工程建设加快工业地产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210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151”工程建设加快工业地产发展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产业园区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县工业地产发展,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中小企业集聚,提速工业园区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工业地产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49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推进“135”工程建设加快产业园区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42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场化推进、规模化开发、标准化建设、功能化配套要求,集中两年时间(2015年—2016年),大力实施创新创业园区发展“151”工程,即重点扶持“一园三区”建设50万平方米以上标准厂房、重点引进100家以上创新创业企业,为全民创新创业搭建良好平台。

二、具体任务

(一)搞好统筹规划。按照“产业集聚、企业集中、土地集约”要求,迅速制定我县工业地产两年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建设规模、建设时序等具体问题,并立足产业发展需要,确定好拟建规模和类型。

(二)引导资金投入。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有针对性地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工业地产开发。鼓励引进BOT模式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支持具有投资、招商、运营、管理能力的国内外企业作为工业地产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支持具有与开发规模相适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社会资本,采取与园区合资、合作或者独资等方式开发工业地产。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地产开发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法人按揭贷款服务;建立多元化企业贷款担保体系,扩大企业贷款担保。

(三)推进产业招商。紧紧围绕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把握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滨湖示范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开发、沿海产业梯度转移的机遇,充分发挥我县交通区位优势,全面收集、筛选、编制一批对接性强、成熟度高、回报率高的优质产业项目,制定专门招商方案,实行重点突破和跟踪推进,着力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成长性好、配套性强的优质项目,为工业地产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扶持创新创业。通过建设一批标准厂房,搭建创新创业平台,鼓励发动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退役军人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创新创业;鼓励省外、国(境)外资本和人员来湘阴创新创业;鼓励引导寓外乡友回乡投资、回归创业。大力优化发展环境,全面依法清理和减少现有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做到优惠政策率先在园区实行,行政审批率先在园区简化,办事效率率先在园区提速,让创业者创业成本更低、创业速度更快、创业效果更优,掀起创新创业热潮。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范围界定。工业地产是指以产业为依托,以地产为载体,以工业楼宇、工业厂房、高技术研究与发展用房为主要开发对象,按照国家通用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统一设计、集中建设,集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等为一体的工业物业。

(二)突出主导产业。每个工业地产项目都要围绕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引进项目入驻,推动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向工业地产集中。不得利用工业地产引进和建设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禁止进入工业地产的企业生产国家明令规定的淘汰类产品。

(三)严格建设标准。工业地产项目建设必须在产业园区整体规划的划定范围内,并科学规划设计,做好项目选址,建设容积率原则上控制在1.53.5之间,建筑密度控制区间为35%45%,绿地率控制区间为10%20%,建设工作及生活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其相关配套设施原则上不得买卖。同时,严禁变相操作,不允许以工业地产项目名义变相从事商业开发或商业性房地产开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湘阴县加快推进“151”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黎作凤任顾问,尹培国任组长,邹国良、刘正仁、周鹏任副组长,县工业园、金龙新区、发改、财政、工信、国土、规划、人社、住建、招商、统计、国税、地税、商务、工商、科技、环保、编办、金融办、帮扶办等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负责“151”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考评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军良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发改局。县工业园管委会和金龙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组建专门班子,切实加强对园区工业地产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推进“151”工程建设,作为加快产业园区发展、提速新型工业化工作的重中之重,既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策扶持。认真落实湖南省《关于促进工业地产发展的意见》,从用地保障、优化审批、产权分割、强化配套、拓宽融资、资金扶持、税费优惠与奖励等方面支持工业地产发展。县财政安排并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对工业地产项目进行奖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帮助入园企业解决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和工商、税务手续办理等问题,努力减轻企业经营管理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三)加快项目建设。要积极稳妥、依法有序推进工业地产项目规划建设区域内的征拆补偿安置工作,为工业地产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创造有利条件;要抓紧落实工业地产项目的投资主体,加快做好规划编制、明确产业定位、落实用地指标等各项前期工作,确保工业地产项目尽快启动。

(四)强化督查考核。从2015年起,连续两年将“151”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细则,并组织考核实施。县“两办”督查室要将“151”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作为年度重点督查任务之一,及时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反馈通报,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工程有力有序推进,确保如期如质全面完成工业地产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