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办发〔2014〕16号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湘阴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阴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县城文明程度,促进湘阴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继续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突出科学发展主题、生态文明理念和以人为本思想,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作为推进“三十工程”、提升城市形象、造福人民群众的有效抓手,通过创建带城建、城建促发展,不断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实现县委、县政府“冲刺省十强、争创示范县”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道德支撑。
二、总体目标
巩固提升前段文明创建成果,进一步强化重点工作,不断优化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关系,着力加强舆论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建设,引导动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文明创建工作,确保2014年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顺利实现。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宣传造势,优化舆论环境。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1.开设一批专题专栏。切实强化媒体宣传,在县电视台、《湘阴周刊》、湘阴手机报、湘阴新闻网和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设文明创建专题专栏,配发系列评论和专题文章,对创建工作进行动态跟踪报道。县电视台要制作主题性、引导性强的文明创建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并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
2.制作一批公益广告。大力推进社会宣传,在县城入口、城区主干道、广场公园、旅游景点、汽车站等公共场所的重点部位和醒目位置设置文明创建公益广告宣传牌;在公交车、出租车、公交候车站点和沿街门店电子显示屏上设计制作文明创建宣传广告;在商业广告位和建筑工地围墙上确保三分之一的幅面用作公益宣传。
3.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县电视台要制作“感动湘阴”专题片,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进行巡回宣传报道;《湘阴周刊》、湘阴新闻网要开设“文明创建进行时”专栏,对创建积极性高、成效明显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同时,各新闻媒体要设立曝光台,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负面现象和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
4.制作一部专题片。以展示湘阴精品亮点为主要内容,精心拍摄制作文明县城创建专题片,在县电视台、湘阴新闻网、政府门户网等媒体播出。
(二)加强专项整治,优化生活环境。以专项整治为龙头,坚持建管并重,切实解决城区“脏、乱、差”现象。
1.整治市容秩序。继续实行县级领导、社区和县直单位包路段的包联责任制,确保“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到位;着力解决城区主街巷乱搭乱建、乱停乱靠、乱摆乱放等问题;规范整顿“五小门店”、加强行业监管;严厉整治露天洗车、占道修车、流动摊点、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行为,形成全民参与创建、全民维护创建的工作格局。
2.整治交通秩序。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为主线,重点解决人车混行、乱穿马路、乱闯红灯、车辆乱停乱靠等不文明现象。规范城区公交车、出租车、客运车辆、货运车辆秩序,确保交通畅通;加强对市民和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到十字路口、公交车站和拥堵路段,维护乘车秩序,劝导不文明行为,形成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走的良好交通环境。
3.整治市场秩序。组织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重点规范集贸市场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行为,严厉整治“场外场”、“马路市场”和不规范的夜宵摊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向社会提供优质安全的食品药品;严格规范建筑工地现场管理,实行文明封闭施工。
4.整治文化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扫黄打非”行动,进一步强化对出版物市场、音像市场及其他营业性公共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管;切实加强城区网吧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网吧,杜绝未成年人上网;在县城社区设置必要的文体设施和网点,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满足市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加强建设管理,优化社会环境。坚持建管并重,全面提升城市硬软件水平。
1.完善基础设施。加快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场馆建设;加快城区公交候车站台建设;完善城区公共场所、窗口单位的无障碍设施;加大对电话亭、报刊亭、垃圾箱、路灯等市政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力度;确保剧场影院、宾馆酒店、茶楼、网吧等公共休闲娱乐场所的消防设施规范配备到位;进一步做好城区的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作,完善城市硬件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品位。
2.实施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湘阴”建设,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措施;继续抓好严打行动,严厉打击“黄、赌、毒”和“地下六合彩”等社会丑恶现象和违法行为,不断净化社会风气;加强对车站、码头、歌厅、网吧、学校周边以及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和案件高发区的整治;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3.推进联创共建。继续开展“文明社区联创共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县级领导牵头领办、部门单位联点负责的帮扶机制,着力打造一批样板社区。切实加大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力度,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乡镇、社区延伸,公共服务向乡镇、社区覆盖,辐射带动整体文明程度的提升。
(四)加强道德建设,优化人文环境。把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贯穿于文明创建全过程,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1.组织开展文明创建系列主题活动。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扎实开展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道德讲堂、文明餐桌行动、我们的节日、网络文明传播等一系列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活动;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工作,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学习宣传力度,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培育知荣辱、讲正气、做奉献、促和谐的社会风尚;普及文明礼仪知识,规范市民言行举止,进一步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2.大力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大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加强阵地队伍建设,形成“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的浓厚氛围,确保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活动,为空巢老人、农民工、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组织开展“关爱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在县城主要路口、重点地段、居民小区及广场公园、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设立志愿服务站(点),着力营造团结互助、文明礼让、井然有序的文明新风;组织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普及生态文明理念,组织志愿者深入背街小巷、社区楼院、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部位,清除卫生死角,维护环境卫生。
3.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网吧治理,优化学校周边环境;大力整治互联网、手机信息低俗之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深入挖掘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文化,以培养爱国情操、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文明习惯为主要内容,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要目标,组织开展美德少年、关爱留守儿童、中华经典诵读、爱传湘阴、童心向党、我身边的雷锋、周六课堂、优秀童谣传唱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快乡村学校少年宫、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做好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阵地作用和教育功能。
四、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3月上旬—3月中旬)加大文明县城创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广泛动员全县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创建。制定完善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集中创建阶段。(3月下旬—7月底)组织开展两次大规模的模拟测评及讲评,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同时,突出对重点行业(窗口服务单位)、重点区域(公共场所和城乡结合部)、重点群体(文星镇社区居民)、重点时段(城区上下班、学校上学放学时段)的创建攻坚,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治整改。
3.自查迎检阶段。(8月—9月底)全面排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进一步督促各责任单位限期抓好对各类问题的整改,重点抓好公共秩序、市容市貌和创建氛围的营造,认真做好省考评验收接待工作。
4.总结讲评阶段。(10月—12月底)根据省文明委考评结果,对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对在创建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影响创建工作全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问责。同时,根据省考评验收组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文明城市发展规划,继续保持并巩固提升创建水平,力争向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的更高目标奋进。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由黎作凤任组长,尹家辉任常务副组长,闵秀明、李爱佳、张跃进、甘文伟、甘灵杰任副组长,县纪委、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宣传部、组织部、政法委、统战部、文明办、农办、财办、金融办、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星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李爱佳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督查督导组、宣传报道组,从相关部门单位中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部门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对照工作要求,层层分解任务,量化目标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2.完善工作机制。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碰头会、讲评会、协调会、推进会,听取情况汇报,掌握进度进展,解决有关问题;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对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的投入,切实保障创建工作经费需求;完善测评机制,组织开展两次大规模的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模拟测评,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3.严格督促检查。实行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讲评,考核排队,对排名前三位和后三位的单位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和处罚,对严重失职、工作滞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建立健全领导面上督查和专业督查组双向督查的督导机制,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不定期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部门单位文明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县级新闻媒体上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