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发〔2017〕4号
为全面推进禁毒工作,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健康幸福和安居乐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6号)和省、市关于禁毒工作的有关文件及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全县毒情形势,现就进一步推进禁毒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减存量、控增量、进位置、上水平”的总体要求,以解决突出的毒品问题和禁毒工作领域中的难点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严打方针,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完善禁毒工作体制机制,切实提高治理毒品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毒品违法犯罪高发多发势头,为推进平安湘阴、法治湘阴、和谐湘阴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任务目标。
1.毒品预防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强。县禁毒委员会牵头、乡镇主导、宣传部门协助、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全民毒品预防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100%的城市社区、学校、特殊行业从业人员和90%的村组、外出务工人员接受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力争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吸食人员新滋生率2018年实现零增长、2019年实现负增长,冰毒、麻古等合成毒品吸食人员新滋生率2018年控制在10%、2019年实现零增长或负增长。
2.禁毒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员每年提升10%,破获毒品案件每年提升10%,缴获毒品三年总量较前三年提升10%,努力确保省市禁毒委员会重点关注、重点通报、重点整治地区个数不增加,不形成毒品中转集散地、毒品生产加工地、毒品原植物大面积非法种植地。
3.吸毒人员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吸毒人员查处率达到50%以上,强制隔离戒毒执行率达到80%以上,应当收监的涉毒病残罪犯收监率达到80%以上。全面推进乡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和指导站建设,全面落实吸毒人员管控帮扶矫治措施,实现多元戒毒措施的有效对接,力求达到“三升三降”的总体目标:即实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逐年递升,到2018年不低于80%;戒毒人员出所管控率逐年递升,到2018年不低于80%;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逐年提升,禁毒与综合治理民调每年同比提升10%;新吸毒人员滋生率逐年下降,每年同比下降10%;戒毒出所人员复吸率逐年下降,每年同比下降10%;涉毒人员违法犯罪率逐年下降,每年同比下降10%。
4.禁毒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应用,县内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和储存等企业实现联网管理。娱乐场所、旅馆出租屋、物流行业等涉毒问题得到遏制。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堵截断源行动,最大限度遏制毒品的空间扩散。坚持除源为上,全力堵截县外毒源,加大查处县内制毒、贩毒力度。重点抓好以下三项行动:
1.公开查缉行动。覆盖水陆邮网的毒品立体缉查体系基本建成,以长沙、岳阳等地毒源为重点,抓住毒品、易制毒化学品出入湘阴的公路卡口、渡口以及物流货运中心、邮件分递中心和互联网涉毒等重点通道,加强信息化和数字化手段、查缉装备和专业队伍建设,规范查缉工作,常态化开展堵截行动,减少毒品内流入境或中转过境。
2.查处制毒行动。紧紧盯住广东、云南、长沙、岳阳和益阳等地流入湘阴的重点人群,全面排查可疑制毒作坊、窝点,掌握可能涉嫌制毒的重点制毒前体流向,建立协作平台,加强情报收集和分析研判,切断制毒犯罪产业链条,堵住外地制毒工厂向湘阴转移,遏制县内制毒。
3.禁种铲毒行动。严格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严厉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保持县内没有非法种植和“毒品零产量”成果。
(二)开展严打整治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毒品供应。进一步完善多地域、多部门协作和公安机关多警种作战、层级缉毒破案机制,以斩断毒品贩运零销网络、整治突出的毒品问题为重点,全线作战,重拳出击,分类治理,始终保持对毒品问题的严打高压态势,在打大、打零、整治三个方面,适时开展集中打击、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1.以打击贩运销毒品犯罪集团和网络为重点,梳理一批跨区域贩运毒品案件线索,锁定一批毒品犯罪嫌疑人,挂牌督办,强化专案侦查和情报研判,加强情报交流和办案协作,力争突破一批大要目标案件,摧毁一批贩毒网络,抓获一批重要毒贩、职业毒贩。
2.全面摸排本地零星贩毒人员和网络情况,坚决打掉一批零星贩毒分子,以县内娱乐场所、酒店等为重点挖出一批隐藏幕后的零售批发商和分销点,彻底摧毁零包贩毒网络。
3.认真贯彻《关于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的意见》,积极倡导《互联网禁毒公约》,建立网上网下相结合、打防控一体化的互联网禁毒管理机制,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加大清理、整治、打击、宣传力度,有效遏制网上涉毒问题蔓延。
4.整治外流贩毒、特殊群体涉毒等突出的毒品问题。主动加强与广东、云南、长沙、岳阳和益阳等流入地的情报与执法协作,与精准扶贫等措施相结合,统筹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文化等各种手段综合治理,减少外流贩毒活动的发生。
(三)开展排查管控行动,最大限度降低毒品危害。进一步完善排查发现、“逢嫌必检”、登记管控、动态预警、危害防控等管理措施,尽可能把吸毒人员纳入管控视线,严防吸毒人员肇事肇祸事件发生,努力减少毒品带来的现实危害。全面落实公安部“逢嫌必检”规定,出台违法犯罪人员毒品检测工作规范,纳入执法规范化办案流程。在执法办案区域配备检测装备,加强吸毒检测、吸毒成瘾认定培训及资质确认工作。对于违法犯罪人员中尿液检测呈阳性者,公安机关要及时进行查证并依法处理。广泛发动基层力量,落实吸毒人员排查发现责任,鼓励人民群众举报,督促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最大限度地发现隐性吸毒人员。对排查出来和主动登记的吸毒可疑人员,及时查处、登记。适时组织开展查处吸毒人员、收戒吸毒成瘾人员、毒驾查处等集中行动,实现社会面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的目标。将吸毒人员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减少吸毒人员的漏管失控和带来的现实危害。组织开展毒品滥用调查工作,科学估算本地实际吸毒人数,掌握吸毒问题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四)多措并举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按照《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划(2016-2020年)》,紧密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广泛动员各方面社会力量,统筹利用各方面社会资源,全面推进我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乡镇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1.建立组织机构。各乡镇要成立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社区戒毒工作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政法书记任副组长,禁毒办、综治办、财政所、民政所、派出所、司法所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由禁毒办主导,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卫计、社会和劳动保障等部门及社区(村民或居民委员会)参与,并按要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文星镇要在2017年上半年新增3个工作站,每个站明确2-3名专职工作人员,派遣1名公安民警。杨林寨乡、漕溪港、岭北镇、南湖洲镇、新泉镇、鹤龙湖镇要在2017年上半年成立工作站,其他乡镇要在2017年年底前全部建成,工作站要明确1-2名专职工作人员,配备1名协警。省直强制隔离戒毒所在相关乡镇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由强制隔离戒毒所选派1-2名戒毒民警和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开展工作。
工作站的主要职责:(1)协助乡镇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禁吸戒毒工作规划。(2)依法接收、管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及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协议,落实定期报到、毒品尿检等管控措施。对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严重违反协议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进行处理。(3)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吸毒人员社会保险、安置就业、生活救助等工作。(4)组织吸毒人员开展必要的禁毒教育、戒毒康复和公益活动。(5)在辖区组织开展禁吸戒毒预防宣传教育。
2.建立协商联络机制。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商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由联络员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一次联络会议,会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业务工作,解决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3.建立考核奖惩机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由县禁毒办负责制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考评办法,组织对各乡镇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单位采取“以拨代奖”的方式给予奖励,并给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加分;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单位挂牌整治,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4.建立保障机制。
(1)场地保障。各乡镇必须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和指导站提供工作场地。场地要交通便利、环境适宜、面积恰当、功能齐全。
(2)经费保障。县财政将禁吸戒毒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级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经费不少于1500元/人/年(在册登记人数),同时吸收社会其他禁吸戒毒捐助资金,共同设置禁吸戒毒基金,由县禁毒办统筹管理,根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创建工作考核结果,采取“以拨代奖”形式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予以奖励支持。乡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的建设经费由乡镇自行筹措,运行经费纳入乡镇年度财政预算。
(3)其他保障。乡镇人民政府争取相关政策,解决保障经费,加大保障力度。依法对自觉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表现良好的戒毒人员帮助解决医保和低保,给予就业扶助和困难救济,帮助戒毒人员摆脱生活困境,顺利回归社会。
(五)开展全民预防教育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新吸毒人员滋生。
1.建立、完善全民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
(1)建立由县禁毒委员会牵头、乡镇主导、宣传部门协助、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全民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
(2)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平安创建、文明创建内容,纳入宣传部门宣传工作总体规划,列入党校教育计划和干部培训计划,列入中专职校、中小学校教学计划。
(3)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职能制定和落实禁毒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毒品预防教育与公民道德教育、普法教育、健康教育、科普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相结合,形成全民参与禁毒宣传教育的格局。
2.加强青少年禁毒主题教育。
(1)开展全民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加强禁毒预防教育师资培训,学校要配备一名校外禁毒辅导员。
(2)每学期开展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即参观一次禁毒展览、观看一部禁毒影片、上一堂禁毒课、组织一次主题班会、组织一次禁毒征文比赛。
3.拓宽禁毒宣传教育渠道。
(1)在城区中心和城际交通要道设置禁毒公益广告牌,在村(社区)以及车站、码头等场所、部位设立禁毒宣传栏。
(2)每年动员、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引导人民群众上网浏览一次网上禁毒教育馆。
(3)发挥县电视台、广播村村响、湘阴周刊、政府门户网等舆论阵地宣传作用,借助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新媒体,建立新平台,刊播禁毒新闻和公益广告,创新宣传手段,提高禁毒宣传教育时效性。禁毒常识要纳入街头电子橱窗、楼宇电视、村(社区)板报和宣传栏宣传内容。县电视台保证数字电视开机动漫必须进行禁毒知识传播,湘阴周刊实时进行禁毒宣传报道,县禁毒办负责对县禁毒教育基地进行充实完善。
(4)宣传部门、教育部门、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及乡镇要大力开展“禁毒宣传进单位、党员干部受教育”“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不让毒品进我家”“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青少年拒绝毒品”“远离毒品、健康娱乐”和“禁毒宣传进村入户”等活动,针对青少年学生、社会闲散人员等涉毒高危群体和娱乐服务场所行业等涉毒高危从业人员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实现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全覆盖。
(5)全面扎实开展好每年“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和“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推进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实现禁毒宣传常态化。
(6)扩大以禁毒宣传教育专业人员、禁毒志愿者、禁毒协会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为骨干,以基层执法人员、普法宣传员为主体,面向全社会的禁毒宣传教育队伍。
三、组织领导
(一)调整湘阴县禁毒委员会。由县长任禁毒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办、综治办、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科技局、文体广新局、商务粮食局、卫计局、安监局、环保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湘阴一中、电力局、邮政局、人民银行湘阴县支行、中国电信湘阴县分公司、中国移动湘阴县分公司、中国联通湘阴县分公司等成员单位相关副职任禁毒委员会委员,县禁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禁毒办),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相应成立禁毒委员会,由乡镇主职担任禁毒委员会主任,并按照辖区内吸毒人数每30名吸毒人员配备1名禁毒专干的标准,建立禁毒专干队伍。
(二)加强禁毒协调机构和队伍建设。县禁毒办专职力量配备不少于5人。在册吸毒人员30人及以上的乡镇设立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禁毒协调机构,至少配备1名禁毒专职工作人员(30人以下可安排兼职)。规范和加强公安禁毒专业队伍建设,公安禁毒民警人数占在编民警总数的比例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各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明确负责禁毒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具体承担禁毒职责任务。
(三)强化县禁毒办和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禁毒办要领导和指导全县的禁吸戒毒工作,分析掌握全县的毒情形势,指导打击贩毒吸毒;领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加强全县禁吸戒毒宣传和对戒毒所的指导;领导、协调全县各部门参与禁吸戒毒工作。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将禁毒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规划,加强与县禁毒办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把禁毒工作置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来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禁毒工作责任,明确任务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禁毒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挂帅、亲自检查,强力推进禁毒工作深入开展。各联点成员单位要督促指导联系点开展禁毒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县公安局要把禁毒工作作为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之一,组织禁毒、刑侦、治安、网技、监管、督察、法制、交警等警种和交通、邮政部门以及派出所积极参与,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要完善禁毒执法体系,加强执法监督,扎实推进禁毒执法规范化建设。县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加强沟通,统一思想,共同研究解决禁毒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制定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规则,严格适用法律,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惩治毒品犯罪活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和相关县直单位要把禁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层层进行动员部署。要把禁毒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党政组织、群团组织和村(居)委会、社区,充分发挥他们在调动和组织群众参与禁毒行动中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深入开展群众性的禁毒活动,参加禁毒宣传和参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社会化禁毒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禁毒委员会要加强对各乡镇及成员单位禁毒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禁毒工作取得实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开展禁毒工作情况纳入督办的重要事项,定期通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年度履职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健全完善禁毒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将禁毒工作考评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考评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平安综治考评和文明创建考评的重要内容。对考评不达标,或任期内因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辖区内毒品问题泛滥,被国家或省市禁毒委员会列为重点通报、重点督办和重点整治地区和单位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依据禁毒工作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提高保障能力。各乡镇和成员单位要加大对禁毒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确保禁毒工作顺利推进。要根据禁毒工作需要,安排相应的禁毒工作经费,为禁毒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实现禁毒专业队伍人员和辅警的明显增加,进一步充实乡镇禁毒专干,配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人员,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禁毒职责和社会化禁毒任务。要切实加强禁毒装备、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禁毒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健全激励机制。落实国家和省市对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奖励政策,并参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待遇。建立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奖励和保护制度,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同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出台激励政策推动禁毒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搭建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的平台。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等方式参与禁毒工作。落实禁毒工作从业人员职业风险防范政策,建立风险评估和保险救助机制,落实相关待遇和救助渠道,提高禁毒工作从业人员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县禁毒委员会将定期对本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情况通报。
附件:1.湘阴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督导联系点
2.湘阴县禁毒工作乡镇考核细则
3.湘阴县禁毒工作成员单位考核细则(有联点任务)
4.湘阴县禁毒工作成员单位考核细则(无联点任务)
5.湘阴县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计划任务分配表(2017-2019年)
中共湘阴县委 湘阴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5日
附件1
湘阴县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督导联系点
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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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联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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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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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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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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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沙湖 |
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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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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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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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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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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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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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体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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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龙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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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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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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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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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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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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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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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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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林寨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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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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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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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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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溪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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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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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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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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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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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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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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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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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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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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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洲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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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湘阴县禁毒工作乡镇考核细则
乡镇名称: 得分: 年度:
检查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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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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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保障(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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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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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建设。有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的组织机构(3分);有禁毒专干(2分);有专门办公室、制度上墙、工作日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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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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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协会、禁毒志愿者队伍相关证明材料和人数(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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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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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责任状的落实(2分);有文件资料和会议记录(3分);信息简报(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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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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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总结、方案(3分);经费投入情况(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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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毒宣传(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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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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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禁毒宣传纳入工作整体规划,出台相关文件或会议部署、总结材料等(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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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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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乡村主干道、学校有固定永久性宣传牌、宣传栏、宣传标语(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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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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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居委会)活动方案、小结(5分);公共娱乐场所警示语、禁毒责任制度牌(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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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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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活动方案、总结、简报(5分);单位组织的特色宣传活动亮点、总结、及媒体报道情况(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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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毒品预防教育(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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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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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发文、简报、总结、照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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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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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发放《家庭防毒手册》等宣传资料的数量、进入村(社区)、家庭发放宣传资料的照片或媒体报道等(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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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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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及部门干职工、家属无贩吸毒人员(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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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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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禁毒委员会下发文件及会议落实情况(5分);《中国禁毒报》订阅情况(2分);关注微信公众号落实情况(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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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吸毒人员管理与戒毒康复(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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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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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办公室建设情况(5分);人员、制度、经费不低于1000元/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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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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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人员查处、管控、戒毒信息的录入(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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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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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信息掌握、档案建立(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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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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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戒毒康复人员帮扶救助,提供走访及谈话记录、电话号码(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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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字:
附件3
湘阴县禁毒工作成员单位考核细则(有联点任务)
单位(部门)名称: 得分: 年度:
检查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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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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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保障(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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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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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的组织机构(3分);有专题会议记录(2分);专职人员到岗情况(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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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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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办公室(2分);禁毒工作责任书的签订情况(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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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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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禁毒志愿者队伍相关证明材料和人数(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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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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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总结、方案(5分);经费投入情况(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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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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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禁毒委员会的发文及会议精神落实情况(5分);本单位工作职责落实情况(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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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毒宣传(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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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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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宣传栏、宣传标语(5分);本单位无贩吸毒涉案人员(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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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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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开展的特色宣传活动方案、总结、图片等报送禁毒办情况(10分);“6.26”禁毒宣传日活动方案、总结、图片等报送禁毒办情况(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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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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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单位二级机构签订责任状落实情况、本单位干职工承诺书(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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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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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禁毒报》的订阅情况(2分);关注禁毒微信公众号情况(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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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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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本单位、本系统干职工及家属涉毒人员排查并建立帮教档案(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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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镇联点工作(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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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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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联点乡镇会议有通报或参加活动签到簿(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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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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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联点乡镇吸毒人员信息、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信息掌握情况(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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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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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联点乡镇指导、拨付经费情况(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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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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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点的乡镇责任书落实情况(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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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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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镇有指导性文件,并参与禁毒宣传活动(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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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字:
附件4
湘阴县禁毒工作成员单位考核细则(无联点任务)
单位(部门)名称: 得分: 年度:
检查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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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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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保障(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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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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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的组织机构(3分);专职人员到岗情况(5分);有专题会议记录(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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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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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办公室(5分);禁毒工作责任书的签订情况(2分);本单位工作职责落实情况(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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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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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计划、方案、总结(5分);经费投入情况(5分);与本单位二级机构签订责任状落实情况、本单位干职工承诺书(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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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毒宣传(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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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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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宣传栏、宣传标语(5分);本单位禁毒志愿者队伍相关证明材料和人数(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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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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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开展的特色宣传活动方案、总结、图片、简报(10分);“6.26”禁毒宣传日活动方案、总结、图片等资料(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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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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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禁毒委的发文及会议精神落实情况(5分);《中国禁毒报》的订阅情况(3分);关注禁毒微信公众号情况(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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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吸毒人员管理与戒毒康复(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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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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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开展本单位、本系统干职工及家属涉毒人员排查并建立帮教档案(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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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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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无贩吸毒涉案人员(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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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