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金龙新区、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各相关单位:
《湘阴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湘阴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管理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等有关政策明确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职责
县商务粮食局为全县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规划确认、经营许可、市场保障等工作,支持县食药工商质监、消防、安监、环保、发改、税务、气象等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做好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制定并上报全县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变更、年检以及日常监管等工作;负责全县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资格审查,对全县新建(迁建、改扩建)批发、仓储油库的规划确认、建成初审,合格者报送省商务厅;负责对全县加油站(点)新建(迁建、改扩建)的规划确认、建设督导、建成审查,合格后上报省商务厅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负责协调做好成品油市场保供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成品油经营企业申报审批程序
(一)规范新建加油站(点)的审批
1、全县所有新建加油站(点)须符合《湘阴县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
2、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加油站建设管理工作的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第31次)》有关要求,坚持规划先行、集体研究、地证合一、依法依规统一实行招拍挂和县城中心城区不再新建加油站的原则;
3、所有参与新建加油站竞拍的竞买人或企业,须取得商务部门核发的竞买资格预核准文书后,方可参与新建加油站的竞拍活动;
4、竞买人在取得新建加油站土地成交确认书后,应当依法依规按程序到县商务粮食、规划、国土、住建、公安消防、安监、环保、食药工商质监、气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建设加油站;
5、新建加油站建设竣工后,应向县商务粮食局提出验收申请,经县商务粮食局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报省商务厅审核通过,下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营业。
(二)规范改扩迁建加油站的审批
县内所有改扩迁建加油站须统一纳入《湘阴县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按要求取得省商务厅核发的建设规划预核准文书,并到相关部门办理加油站建设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向县商务粮食局提出验收申请,经县商务粮食局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报省商务厅审核通过后方可营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市场检查力度,杜绝先建后批的情况发生。
(三)完善加油站(点)建设情况通报制度
县商务粮食局要加强对新建加油站(点)建设情况的监督管理,实行建设情况档案管理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建立基础档案,定期沟通信息,并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准确地反映加油站(点)的建设进度情况。获批加油站(点)建设单位应按规划确认意见书规定的时间开工建设和完工。在规定时间内确因客观原因未能完工,且已获得土地、规划等有关手续,企业应在到期前30天内向县商务粮食局提出延期申请,报省商务厅批准,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四)严格规范“十二五”规划中未建加油站的审批程序
已经列入《湘阴县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但目前没有落地建设的14座加油站,符合商务、规划部门关于加油站设置标准的,依法依规取得新建加油站建设用地并完善相关手续经县领导小组批准后继续实施建设;不符合加油站设置的基本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不准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
(一)县成品油市场主管部门须加强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监管
1、加强对行政区域内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使用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不按规定建立完整进油台账、违法购进或卖出成品油等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2、协调推进规划、国土、环保、消防等前期审批事项;
3、建立成品油经营企业运行情况评价机制,逐步实行信用等级管理;
4、积极争创“环境整洁、质优量足、服务规范、安全便捷”的优秀加油站服务窗口,提高顾客满意度。
(二)加强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
完善县内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考核制度,县商务粮食局要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每年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进行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呈报省商务厅。对年检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停业整顿或依法取缔。
(三)严格成品油经营企业停歇业管理
成品油经营企业歇业或终止经营的,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应当到省商务厅办理经营资格暂停或注销手续。成品油经营企业需暂时歇业的,填写《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报省商务厅办理停歇业手续,交回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停歇业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成品油经营企业歇业期结束后,可持省商务厅审核同意盖章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按照《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规定办理恢复营业相关手续,领回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四、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职责履行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审查申请资料,建立申报材料及现场初审勘察档案管理制度。依据《行政许可法》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审查材料,做好终审前的现场勘察,与申报材料相符才能签字确认,同时完善加油站(点)规划确认勘察会签制度。对县商务粮食局审批过程及企业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中法律责任条款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