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办发〔2017〕60号 关于印发《湘阴县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7-06-14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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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金龙新区、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湘阴县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湘阴县委办公室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湘阴县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为巩固合乡并村工作成果,加强村(社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根据市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按照“简洁、便民、实用、上网”的原则和“科学规划、严控新建、改扩建为主、节约资源”的总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协调各方资源,统一规划实施,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硬件设施、制度体系、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线上线下合一、前台后台打通、纵向横向联动”的基层服务新模式。

(二)目标任务。全县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建筑风格、立面设计、功能布局,增强基层组织整体功能,满足农村群众和社区居民多样化、个性化、一站式的服务需求。村级综合服务平台统称“村民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统称“居民服务中心”。以新一轮合乡并村后确定的建制村(社区)为单位,2017年除文星镇社区外,全县新建和改扩建191个村(居)民服务中心,其中,新建33个(含集镇社区12个),改扩建158个。考虑到我县城市社区服务平台近几年投入力度比较大、基本建设比较到位且运行比较好,原则上不要求另行新建,确属无办公场所的社区再专题研究,但要统一建筑风格、立面设计、功能布局等。

二、建设内容

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重点抓好硬件设施建设,配套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和服务体系,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一)硬件设施建设。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按照“简约型、标准型、示范型”三种类型,分别提出硬件设施建设要求,其中,标准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左右,示范型建筑面积为780平方米左右。全县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共建设简约型24个、标准型127个、示范型40个(原则上集镇社区新建的以示范型为主)。

1.村民服务中心。统一设置“七室一厅一广场”,即党群活动室、党建工作室、村务议事室、民情工作室、文化艺术室、信息档案室、卫生保健室;便民服务大厅(含电商超市);村民活动广场;有条件的可设村民大戏台,既满足基本服务功能,又彰显地方特色。

2.居民服务中心。原则上设置“七室一厅”,有条件的社区要设立居民活动广场。

示范型的村(居)民服务中心原则上要增设老年幸福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四点半”课堂。

3.标准化卫生室。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建设、统一标准、同步推进”的要求,先期启动新建标准化卫生室10个(二期根据县卫计局调研方案另行研究),每个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投资规模不超过35万元,按“十室”要求进行功能布局,其所在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可设计生服务室,具体实施方案由卫计局负责落实。

4.妥善处置原有村部。将原有独立办公场所改建为党支部活动室或电商超市或幼儿园或敬老院等。

(二)制度体系建设。制定《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室外公示及室内上墙内容手册》,指导全县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制度设置。结合“党支部建设年”要求,落实村级“四位一体”管理机制,创新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便民服务日、基层党组织纪实管理和党员积分管理等基本制度,统一在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内外进行公开公示。坚持“建成一个、布局一个”,以制度管人管事,确保管理与服务都有完善的制度作保障。

(三)服务体系建设。收集和整理村(社区)所能承载的服务项目和内容,实行流程再造,提供全面精准服务。在农村基层,逐步建立以村干部、“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和优秀农村党员为主的村级便民服务员队伍;以乡镇驻村干部、年轻干部为主的代办指导员队伍;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为主的全程代办员队伍,负责全程代办需县级以上部门单位办理的服务事项。县组织、监察、财政、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涉及到村(社区)的网络平台,原则上要统一整合到市委、市政府开发的“巴陵村社”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农村淘宝网继续与阿里巴巴建立合作关系。

三、建设模式和资产产权归属

(一)建设模式。国开行项目贷款主要补助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扩建和新建,洞庭控股集团为业主单位,乡镇配合,实行统一组织实施,按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政府采购、工程报建和安全监管等。发改项目资金主要补助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改建,由洞庭控股集团全权委托乡镇建设和工程安全监管。要充分发挥村级“四位一体”的作用,改扩建方案须召开村民议事会讨论决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建设过程中对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向群众公布。

(二)资产产权归属。按照“谁建设、谁所有”的原则,新建和扩建的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产权归洞庭控股集团所有,委托乡镇管理,使用权归乡镇、村(社区)所有。

四、资金筹措、补助标准及资金监管

(一)资金筹措。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由业主单位和乡镇统一组织实施,在不新增村(社区)债务的基础上,整体推进平台建设。

1.贷款融资。由县人民政府与国开行签订采购服务协议,洞庭控股集团负责,向国开行申请贷款,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偿还。

2.整合项目。捆绑使用上级相关项目建设资金和补助资金。民政部门“老年人幸福院”建设补贴资金、人社部门综合服务平台运行扶助资金、文体部门文化惠民工程资金等主要用于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物资采购和补助;卫计部门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主要支持卫生保健室和标准化卫生室建设等。

3.自筹资金。乡镇要整合资金,加大投入,支持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盘活资产等形式自筹部分资金,但不得新增村(社区)债务。

4.社会支持。充分发动群众,组织村(社区)干部、党员和群众投工投劳。本着自愿的原则,发动本地经济能人、社会贤达支持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二)补助标准。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补助标准为:每个新建的标准型补助45万元、示范型补助60万元,扩建的按新增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补助。根据省发改委安排的2017年镇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预算内资金,原则上改建的每个补助10万元,改建超过10万元的,由县财政捆绑相关项目资金予以支持。

(三)资金监管。扩建和新建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项目贷款补助的申请,由乡镇提出验收申请报告,经县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主体工程竣工和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洞庭控股集团负责拨付贷款资金。其拨付原则:项目主体竣工后拨付50%的建设资金,项目竣工验收后拨付另50%的建设资金。改建的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由乡镇提出验收申请,经县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发改等单位凭验收合格报告予以拨付。

五、实施步骤

全县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2017年12月底前全部建设完成。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7年6月)。6月中旬,召开全县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7月-12月底)。按照“一村(社区)一规划”“一村(社区)一方案”要求,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改扩建平台的硬件设施建设,12月上旬完成功能布局;12月底前完成所有新建平台的硬件设施建设,2018年元月完成功能布局。同时,梳理完善和建立健全村(社区)便民制度体系、服务体系,开发网络服务平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月-2月)。以乡镇为单位,由县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硬件设施、制度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到位。

(四)规范提升阶段(2018年2月-5月)。进一步完善功能设置和规范平台制度体系、服务体系,该公示的公示,该上墙的上墙,运行网络服务平台,打造集党务、政务、村(居)务和商务服务于一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六、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湘阴县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汪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彭方建,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青松,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恒求,县政府副县长余建新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财政局、卫计局、洞庭控股集团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为牵头单位,负责全县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克清任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局、卫计局、洞庭控股集团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并抽调专人为办公室成员。乡镇党(工)委书记和乡镇长(主任)是村(社区)平台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专职副书记分管专抓,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平台建设协作机制,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提供便民服务的相关部门单位制定政策,明确可整合的便民服务内容,负责组织对平台建设的摸底、功能布局、工作部署和督导检查。

县发改局。负责落实平台建设项目的立项和省预算内资金的申报;会同县财政局整合相关项目资金。

县财政局。负责整合各类相关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对各平台建设项目投资进行财政资金评审及涉农资金整合。

洞庭控股集团。负责项目融资申报,申请办理融资贷款,具体指导乡镇完成项目选址、报批报建手续和施工合同的签订,统一支付平台报批报建等费用,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及时向国开行申请平台建社资金贷款的发放;负责招投确定监理公司并议定其费用及支付。

县卫计局。负责牵头抓好标准化卫生室建设,负责卫计保健室功能布局的指导和对应医疗服务设施的建设。

县住建局。负责平台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全程监管,从速从简办理报建手续。

县城乡规划局。负责按市统一设计要求和各村(社区)实际,制定改扩建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图样设计,配合做好新建选址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平台建设前期选址、审核和批复平台建设用地,依法依规、从速从快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洞庭控股集团做好摸底、选点和督导检查;办理所有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产权首次登记手续。

县房产局。负责办理所有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房屋测绘及楼盘表建立手续。

其他相关单位负责整合项目资金用于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其中:县委组织部对应党建服务设施建设;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政务中心对应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县商务粮食局对应农村电商服务站和快递代办点建设;县文体广新局对应文体活动设施建设;县农业局对应农业服务设施建设;县卫计局对应卫计保健室建设;县电信公司对应信息服务平台设施建设;县金融办对应简易金融综合服务站设施建设。

(三)严格督查考核。要抓好平台建设的督查指导,加强规划、环评、建设以及资金使用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县卫计局、洞庭控股集团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县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县审计局负责平台建设项目的专项审计。在项目建设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建立奖励和问责机制,对建设进度快、质量高的乡镇和村(社区)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平台建设工作不力、建设标准不高、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计划任务的,要严肃问责。同时,将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党(工)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考评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评价标准。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补助标准参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2017年湘阴县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表

附件

2017年全县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表

序号

乡镇

村(社区)个数

改扩建(个)

新建(个)

简约型

标准型(个)

示范型(个)

社区

社区

改扩建

新建

改扩建

新建

改扩建

新建

1

漕溪港

16

10

3

1

2

2

10

1

1

2

2

六塘乡

5

4

1

1

1

1

2

3

东塘镇

10

8

1

1

1

6

1

1

1

4

三塘镇

8

5

2

1

1

5

1

1

5

洋沙湖

15

11

3

1

2

10

1

2

6

玉华镇

6

4

1

1

1

3

1

1

7

金龙镇

6

3

2

1

1

2

1

2

8

静河镇

10

8

1

1

2

6

1

1

9

樟树镇

8

6

1

1

2

3

1

2

10

鹤龙湖镇

19

12

4

2

1

2

11

3

3

11

新泉镇

20

14

2

2

2

2

11

4

3

12

岭北镇

21

14

4

2

1

2

14

1

2

2

13

湘滨镇

14

10

1

2

1

2

7

2

2

1

14

杨林寨乡

15

12

1

2

1

11

1

1

1

15

南湖洲镇

17

10

4

2

1

2

9

3

3

0

16

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

1

1

1

合计

191

132

26

21

12

24

110

17

24

16

具体的新建和扩建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再逐村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