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1000/2015-978711
  • 统一登记号:XYDR—2015—010003
  • 发布机构:湘阴县政府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15-09-01
  • 信息时效期: 2020-08-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湘阴政办发〔2015〕28号
关于印发《湘阴县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09-01 00:00
浏览量:1 | | | |

XYDR—2015—010003

   湘阴政办发〔2015〕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湘阴县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

 

湘阴县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重点工作落实,提高全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8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5〕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15年起,以信息化技术手段为支撑,加快全县安全生产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救援指挥三大系统建设,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道路与水上交通三大高危行业安全基础工作,全面落实重大事故发生地永久警示、企业风险实时公告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时提醒警示三项制度(以下简称“三三”重点工作),力争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加快建设安全生产三大系统:

1、建立安全生产动态监控系统。2015年,督促全县所有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完善视频监控系统,整合全县渡口渡船(含河道采砂工程船)、道路客运企业现有视频在线监控系统,并将其分别接入县、市、省三级行业管理平台和综合管理平台,由省、市、县三级监管部门实行动态监控和截屏抽查。2016年底前拓展至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企业场所,全面实施动态监控。

2、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督促全县所有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办。2015年启动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试点运行,2016年拓展到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形成省、市、县和企业四级系统,并逐步推广到交通运输和建筑施工领域。

3、建设安全生产三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2015年,充分发挥现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移动指挥平台作用,不断完善应急救援基础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启动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重大救援装备数据库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可行性研究和立项。2016年,在县本级及安全生产任务繁重的乡镇布点建设应急救援指挥平台,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应用功能,并与县内道路水上交通、消防等应急管理平台互联互通。

(二)加强三大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工作:

扎实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水上交通三大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管理、作业现场管理,切实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个到位”,提高企业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水平。

1、非煤矿山。(1)全面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十条安全生产规定》和《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严格非煤矿山安全准入条件,五年内不再新批规模以下非煤矿山企业。(3)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严格按照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没有条件配备的,必须聘请专业人员或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4)强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露天矿山100%实行车辆运输道路上顶、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100%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并确保正常运转。

2、危险化学品。(1)全面落实《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4号)。(2)推进危险化学品“园区化、规模化、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制定;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企业及重大危险源于2016年年底前全部实现自动化控制;重点监管生产装置80%以上实现自动化控制。2015年现有生产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3)加强化工过程管理,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率达到100%。(4)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两年内对相关危险化学品所有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开展一次全面培训。(5)督促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和液化气充装单位落实发货和装载查验制度以及危险化学品流向信息登记台账制度。

3.烟花爆竹。(1)大力提高烟花爆竹机械化生产水平。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要求,推广应用烟花爆竹混药、装药、组装机械一体化的成熟整装生产系统,实现人药分离。加强烟花爆竹工厂设计的规范引导,设计应用成熟输送设备,解决超员超药量等问题。(2)指导企业建立药物安全性能检测室和信息化管理平台,把好原辅材料安全质量关,实现生产环节实时监控、重点产品和烟火药流向全程控制。禁止烟花爆竹企业生产药物敏感度高、药量大、燃放无固定轨迹等危险性大的产品。(3)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2015年开展第一轮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培训,2016年完成全部培训任务。(4)不再新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止审批改建、扩建项目;鼓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依法有序退出烟花爆竹生产,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全县全面退出烟花爆竹生产行业。

4.道路与水上交通。(1)加快推进普通公路安保工程。2016年年底前全面治理存在安全隐患的普通公路,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2)大力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重点开展路面治理、车辆和货物源头治理、城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治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3)推进渡口、码头和客渡船标准化改造。2015年完成22个渡口码头标准化改造,全面完成民渡船更换标准化客渡船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1、建立健全重大事故事发地永久警示制度。在近五年来发生较大事故的事发地,以及事故多发地段、易发区域,由相关单位按照统一规格树碑警示。

2、建立健全企业风险实时公告制度。对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由企业设立公告栏,实时公告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让从业者人人知晓。

3、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时提醒警示制度。县政府及安监、公安、交通、住建等部门在政务大厅电子显示屏等醒目位置,实时播报安全生产伤亡事故信息;县乡两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向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发送安全生产短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安委会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及时汇总、研究、处理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及驻县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管,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抓具体,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对照责任分工,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如质完成。

(二)强化投入保障。坚持企业为主的原则,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全面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的规定,确保在线监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投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发改、工信、科技、财政、安监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在预算内安排必要的资金,对相关项目给予支持。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将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县安委会、各乡镇安委会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季度工作调度通报、定期会商制度,切实强化督查督导,跟踪工作任务落实,及时上报信息,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安全生产“三三”重点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