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43061000/2015-1671065
- 统一登记号:XYDR-2015-00002
- 发布机构:湘阴县政府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15-04-27
- 信息时效期: 2019-04-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文号:湘阴政告〔2015〕5号
关于开展户外广告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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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DR-2015-00002
湘阴政告〔2015〕5号
为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提升县城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户外广告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范围:县城区和芙蓉大道湘阴段、S308线湘阴段、湘杨线白泥湖大坝堤路段沿线范围。
二、清理整治对象:凡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发布,不符合规划要求、设置标准和技术规范,存在安全隐患以及陈旧破损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户外广告(含落地广告、立柱广告、楼顶广告、墙体广告、立柱式指示牌、临时设置的公示牌公益和广告宣传牌、电子显示屏等)。
三、清理整治时间:2015年6月1日—30日,为期一个月。
四、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户外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按照清理整治工作要求,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凡属此次须清理整治的违规户外广告,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自行清理拆除;逾期未清理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其损失由所有人自行承担。
五、县住建、规划、控建拆违办、公安、工商、法院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整体联动,严格执法,确保各类违规户外广告全面清理到位。各相关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此次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对无理取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或聚众闹事的,县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六、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举报电话:0730—2220518。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