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湘阴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湘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其中高校毕业生 21 人(“高校毕业生”是指2019、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1年湘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10月2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4.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3)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现役军人;
5.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本县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和公告发布
湘阴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 “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官网)”、“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上午8:00--10月31日下午17:00止,共三天,逾期不予补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网址:湘阴县政府门户网(官网),点击进入湘阴县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有效身份证件。
4.报名注意事项: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未按要求报名无效。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5.网上资格初审:2021年10月29日上午8:00至10月31日下午17:00止。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网上报名结束或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才能参加笔试。
6.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为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情况在笔试开考前另行公告。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下载打印,时间为:11月11日-12日。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1.笔试
(1)笔试地点、考室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1年 11月1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文秘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20%)和公文写作(分值占80%);其他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20%)和专业知识(分值占80%)。公共基础知识主要为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
(4)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管理、专技岗位类别分设。各类别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该类别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公示及复查。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湘阴县政府网(官网)和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笔试成绩,公示时间为三天(也可扫描笔试准考证二维码查询)。笔试成绩公示结束后,考生可在三日内申请复查本人成绩,过期不予受理。复查由湘阴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织进行,并以湘阴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审核结果为准。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在湘阴县政府网(官网)和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2)资格复审内容。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携带相关材料。主要查验考生的如下材料:①有效身份证件。②笔试准考证。③学历证,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按承诺制报名要求,确保材料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1:2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长为10分钟。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
(3)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仅适用于面试实际参加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参加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评分的面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综合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湘阴县政府网(官网)、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2.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同分处理办法。按下列方法依序处理:①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排名;③再相同的,按面试不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④再相同的,加考专业基础知识(文秘岗位加考公文写作)。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进行。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六)人员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公示与选岗
1.拟聘对象名单在湘阴县政府网(官网)、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对象的确定。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3.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没有确定招聘单位的同一岗位的聘用对象集中选择招聘单位,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选择过程全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聘用对象未按要求参加选岗的视为放弃。
(八)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为三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工作,自备口罩、自觉佩戴。“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并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如有异常,按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2.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招聘过程中,考试成绩、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湘阴县政府网(官网)、湘阴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5.咨询及举报电话
①政策咨询电话
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0-2260012,13574753664(徐)。
②监督举报电话
县人社局监察室:0730—2158577
县纪委信访室:0730—2115511
未尽事宜,由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协调处理。
附件1:2021年湘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下载:1.2021年湘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湘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