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农合缴费180元/人 报销比例较去年提高
近日,湖南省各大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明确2018年度湖南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180元/人,未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参保缴费期。
记者了解到,2017年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为90%,县级为70%,市级为60%,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各项保障逐渐完善,门诊统筹、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逐渐健全,2018年新农合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报销等比例都有所提高,根据政策,省卫生厅向社会公开承诺实施9大卫生惠民措施,全面推进儿童白血病等32个病种重大疾病新农合保障工作,政策规定报销比例达80%以上。
此外,新农合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不用再缴新农合的费用,这些人的费用由国家补贴,但依旧可以享受新农合的医疗政策。报销方面,我县已实现异地结算,针对目前农村人口流动加剧、外地农民不便回乡缴费的情况,县人社局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县新农合新型缴费平台已经在建,今后新农合将实现通过手机或者银行系统等直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