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做好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4-08 15:12 浏览次数: 1

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星街道办事处、县直及驻县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我县行政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了解相关背景、目标、要点,增进社会合作协同,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促进政府有效施政和社会和谐,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把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并组织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将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与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组织推进

县政府办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政策文件的起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解读工作;多个部门共同起草的,由主办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解读工作。

三、解读范围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策文件,应当进行解读:

1.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县政府规章。

2.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3.其他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

四、解读内容

政策文件解读应当结合社会热点、群众关注点,摆事实、讲道理,全面、准确地把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关键词、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文件差异等讲清楚,把政策文件与群众利益的关系讲明白,不断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多角度、多侧面解读,提供相关背景、案例、数据等,把政策文件讲透讲清,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用得上。

五、解读流程

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应当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起草部门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应当同步编撰解读材料。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或者拟由部门自行印发、需报县政府同意的重要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在报审政策文件时,应当将经本部门领导审定的解读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没有解读材料的,县政府办公室不予收文,不予办理。文件经县政府领导审签后,县政府办公室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一并公开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

六、解读形式

解读材料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使解读信息可视、可读、可感。政府网站是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策文件解读专栏,汇总发布解读信息。起草部门通过其他途径发布解读信息的,应当同步报送县政府门户网站。

七、解读回应

县政府各部门应当积极关注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公开后的社会舆情,认真研判,主动跟进,及时回应,引导舆论,防止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被误读误解,造成负面影响。

 

附件:湘阴县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图

 

 

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