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办事指南
(推荐方式:现场办)
一、事项名称: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
二、服务对象:个人
三、适用范围:
需公证学历、学位、成绩单合法性、真实性的公民
四、办理结果
公证书
五、申请方式
现场办:湘阴县文星街道尚书路司法局公证服务中心。
跨省办:本公证可跨省通办(非湘阴籍服务对象亦可办理),湘阴籍服务对象亦可到居住地公证处申请办理,具体办事指南以当地公证处公示为准。
六、材料清单(一单)
序号 |
申请材料 |
材料来源 |
份数 |
材料要求或说明 |
1 |
有效的身份证明 |
自备 |
1 |
所有证件都需原件验核 |
2 |
户口溥 |
自备 |
1 |
|
3 |
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
自备 |
1 |
|
4 |
结业证书及复印件 |
自备 |
1 |
|
5 |
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
自备 |
1 |
|
6 |
成绩单及复印机若 |
自备 |
1 |
|
7 |
申请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有关代理权的证明 |
自备 |
1 |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 |
说明:仅办理成绩单公证的,还应提交对应的毕业证书或在读证明;若办理的成绩单是从档案内复印,提供的成绩单应加盖档案存放机构印章(份数:所需公证书份数+1份)。 |
七、申请说明(一说明)
本事项推荐现场办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818号】:
证明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户口注销证明、出生证、结婚证、学位学历证书、成绩单、技术职称证书、资格证书、驾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健康状况证明(证书)、疾病(诊断)证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判决书、调解书等证书(执照)、证明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每件150元。
如有翻译费,另付80-150元
注: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公证处现场收费公示为准
九、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夏季(7月1日—9月30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咨询及投诉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0-2519848
投诉监督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