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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阴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5-12-28 00:00 浏览次数: 1

县财政局局长  许长虹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认真落实全县党政负责干部大会和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圆满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财政收入保持中高速增长,财政支出凸显共享均衡,财政管理绩效增强,财政改革取得突破,公共财政体系基本建立,为我县“进军省十强、争当排头兵”战略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和制胜基础。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5年,全年预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2.32亿元,占预算的100%,同比增加 11200万元,增长10 %。其中:地方本级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06亿元,增加8047万元,增长9.8%;上划税收3.26亿元,增加3153万元,增长10.7%

支出方面,全年预计财政总支出37.07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56亿元,增长17.7%。其中本级支出17.4亿元,比上年决算支出增加3.5亿元,增长25.2%,占年初预算的116%。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8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9%,比上年增长32.7%(2)国防支出83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14.6%,比上年增长212.2%(人防办经费支出调入); (3)公共安全支出1098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40.8%,比上年增长14.4%(4)教育支出3768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5.8%,比上年增加30.5% (5)科学技术支出37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1.1%,比上年增长16.3%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6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30%,比上年增长4.7%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6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6.2%,比上年增长19.5%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93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7.3%,比上年增长14.6%(9)节能环保支出108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85.9%,比上年增加6.9%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034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3.4%,比上年增长44.8% (11)农林水事务支出2139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25.3%,比上年增长42.7% (12)交通运输支出1381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67.5%,比上年增长13.4%;(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81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73.9%,比上年减少5.6%;(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32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6.7%,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1.7%;(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66万元,比上年增加72.9%;(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04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55.6%,比上年增加36.4%;(17)住房保障支出272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1.6%,比上年增加20.4%;(18)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00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58.4%,比上年增长11.8%; (19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51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13.7%;(20)其他支出402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9.8%(年初预算列在“其他支出”科目的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和罚没收入等调至其他功能科目),比上年增长9.6%

县本级财政支出17.4亿元,占年初预算(149655万元)的116%,增加24345万元,已报经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增加8000万元、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增加2300万元、乡镇基层工作补贴追加2000万元、重点工程建设借款利息支出追加4485万元、县里议决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等专项支出追加1887万元以及政策性要求县级配套项目5673万元等。

初步测算,2015年,全县地方本级预算收入9.06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6.35亿元,加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61亿元,加上年结转2.1亿元,财政总收入39.12亿元,2015年财政总支出37.0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05亿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262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8521万元,本级基金预算收入34103万元。本级基金预算收入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727万元(主要是工业园、金龙新区入园企业完善办理相关土地手续),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4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15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8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10万元,主要包括大厅政府调节金214万元,价格调节基金96万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16742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4252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68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44万元,农林水支出43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4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其他支出12526万元,主要包括农田水利建设奖补资金1536万元、砂石码头整治专项支出2600万元、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支出2245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支出816万元,福利彩票支出2181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支出397万元、芙蓉大道北拓工程支出400万元、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0万元、洞庭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支出533万元、水利基金省级配套支出300万元、大厅政府调节金支出214万元、消防站项目建设200万元、国土局项目建设200万元、燎原水库补水工程100万元等,上解上级支出180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年终滚存结余16844万元,为结转下年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999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7146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11598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261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19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442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2803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2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49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51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0178万元。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1085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45427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11343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013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535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802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2426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3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39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53万元。 2015年末滚存结余3908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5年湘阴县国有资本经营(湘阴宾馆)预算收入17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原湘阴宾馆老职工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

由于2015年预算执行还正在进行中,最终数据还有待确定,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分析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5年财政工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增长有速度。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冲击和收入增速超预期放缓的考验,全县上下迎难而上、积极施为,全年财政收入总量达到年初预算目标。

二是民生改善有温度。全面落实中央增支政策、上级政策明确要求的县级配套以及县里议决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民生支出占比达到75%。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继续提升。

三是财政改革有深度。全面完成了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全口径预算改革、预算公开、投融资改革、债务管理机制建立等任务,同时,在整合涉农专项资金、推进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建立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PPP投资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进展顺利。

四是财政建设有力度。全县标准化财政所创建工作全面完成,乡镇预算标准化全面施行,新一轮乡镇区划调整“三资”管理规范有序,村账乡代理工作有了制度保障,财政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财政预算执行平稳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影响,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增大,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相关税种收入增幅减缓。二是支出压力继续增加,虽然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但我县财政收入总量特别是可用财力仍然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刚性支出需求,收支矛盾非常突出,对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的依存度仍然很高。三是资金调度压力非常大,推进城市建设与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的难度不断加大。四是按新《预算法》建立全面规范和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要求任重道远。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应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和主要工作意见

2016年编制预算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对接“十三五”规划,以“三十工程”为抓手,以促进发展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坚持依法理财,真正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切实提升财政绩效管理水平,为“进军省十强、争当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

2016年收支预算安排原则是:收入预算体现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税制改革等因素,合理安排预算收入,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坚持“三保三严三减”:保公教人员工资(含津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事务等政策要求的必保民生事项,保县乡党政机关和村级运转,保上级政策明确要求的县级配套以及县里议决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等;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控制支出追加,严格禁止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一律只减不增,“三公”经费一律只减不增,对一般性支出按上年度10%进行压减。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16年预算作如下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预算13.55亿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1.23亿元,增长10%。其中国税系统3.85亿元,地税系统6亿元,财政系统3.7亿元。财政总收入中税收收入9.76亿元,占财政总收入比重为72%

按收入级次分,其中,地方本级预算收入91170万元,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收入32040 万元,上划省级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省级城镇土地使用税12290万元。

2、支出预算

2016年财政支出预算具体安排原则是:

1)保工资。人员工资按编办确定的编制、人社部门审核的工资标准计算,从 2016 1 1 日起 按新工资标准全额预算到人。全额单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全额保障,差额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适当予以定额补助。此项需新增(对比2015年预算数,下同)支出近1.54亿元。

2)保津补贴和绩效工资。从 2016 1 1 日起 按新标准、按职级、按垂直压缩率预算到人。根据《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湘阴人社发〔201524号)文件确定的标准预算安排。离退休人员补贴按湘阴人社发〔201524号文件所附补贴标准预算,凡由财政保障的单位由人社局打卡发放,不由财政保障的单位由单位自行负担。按新标准津补贴减少支出近1000万元。

3)保运转。同类性质的单位同标准保障,县直部门单位公用经费由人平3000元增加至7000元,并与部门预算相衔接实行综合预算。2015年公用经费在7000元以上的单位按原标准预算安排。同时,对原安排的专项经费进行全面清理,属“三定”职责范围以内的工作经费全部取消。乡镇财力保障体制不变,村级组织运转按政策保障到位。小车运行经费维持2015年不变。需增加预算支出1300万元。

4)保政策落实。①按编办核定的人员信息、人社局核定的工资数据,按政策全面保障全额行政事业单位的五险一金、职业年金。其中住房公积金按(工资+津补贴)*5%保障。②教育、文化、科技、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事项严格按上级政策执行。③上级政策明确要求的县级配套事项,财政据实安排。④公务员和参公单位的人员死亡抚恤费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⑤退还已离退休人员缴纳的个人原负担的养老保险金8%部分分两年预算安排到位。⑥乡镇基层工作补贴按政策预算安排。以上各项预计需新增支出8500万元。

5)保重点。县委、县政府议决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支出、各类财政负担的重点工程借款利息纳入预算,需新增预算6000万元。

按照上述具体安排原则,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县本级财政支出1799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245万元,增长20.2%

3、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170万元,加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90730万元,减本年预算支出179900万元,减上解支出及上级扣款因素2000万元,财政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2016年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2170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2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0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收入32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108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收入308万元、一票制收费政府调节金360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2170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0000万元;规划局专项支出543万元;工信局126万元(散装水泥专项29万元,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97万元),物价调节基金支出248万元,政务大厅专项支出360万元,其他支出431万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2015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5069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29991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1406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30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85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3163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32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61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51万元。社保基金上年滚存结余39086万元。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3462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54513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29991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925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80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100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2900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2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51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60万元。社保基金2015年末滚存结余4763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湘阴县国有资本经营(湘阴宾馆)预算收入170万元,预算支出170万元,用于原湘阴宾馆老职工人员工资及社保缴费。

因时间原因,提请本次会议审查的只是预算大体方案,待预算正式汇编后,再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为确保完成各项财政目标任务,全县财政部门将着力“五个坚持”:

(一)坚持经济发展与扩大财源有机统一。支持经济发展是财政的重要职能。重点支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结合营改增,支持科技创新等财税政策,引导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积极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加强产业、土地、环保等要素约束,积极引进创税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大企业、好企业,提高落户项目单位产出,为县域发展注入强大动力。通过对上争资、专项扶持、担保融资、贷款贴息、采购优先等措施,全力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坚持让利于企业,进一步落实减税清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五化同步”。扩大有效投资,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重大项目建设,运用PPP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在减轻财政支出压力的同时,拉动县域经济发展。强化消费对稳增长的基础作用,在增加居民收入的同时,大力支持创新创业,培育电子商务、旅游文化等紧贴市场需求的新兴消费热点。推动三产业发展。发挥产业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完善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

(二)坚持依法治税与均衡入库有机统一。严格落实国家税制改革部署,严格依法治税,构建科学有序的收入管理机制,促进财政收入总量、财政收入质量、人均均量“三量齐升”。认真开展各类税收等优惠政策的专项清理,对不符合现行财税政策和已到期的优惠政策坚决予以取消。突出抓好小城镇税收、重点工程营业税以及国企税收,对欠缴的重点税种和欠税大户进行重点监控。大力开展税收稽查,对生产正常而税收明显低于去年、对税负明显低于同行业水平、对纳税明显不正常的,全面进行重点稽查。全面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提档扩面政策。对服务业重新分类定额,确定税收基数,税干坐店征收。充分挖掘总部经济、砂石收入以及其他国有资产(资源)领域税收潜力。严格目标管理,加大组织保障,将年度收入任务按均衡入库要求分解到季度、细化到月份、落实到旬日、具体到税种,实行税干包企和问责制。

(三)坚持保障民生与城乡统筹有机统一。支持新型城镇化有序试点示范,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投入、有效使用、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大美丽乡村、扶贫开发、集中连片建房等建设投入。建立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全面改薄”规划完善,加强学校生均拨款和专项资金管理,突出提升教学质量和创新能力。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健全社会救助制度,把关爱送到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手中。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食品药品市场安全监控投入力度。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有序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机制、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制、农村产权制度和乡村治理机制等四项制度创新,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转型升级。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敬老院改扩建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推进农村应急广播村村响、电视村村通以及农民体育健身等文化惠民工程。

(四)坚持应保尽保与严控支出有机统一。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实现四本预算“统筹、统编、统批、统管”,统一财力配置。进一步凸显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所有增支项目都要提供政策依据,凡没有通过绩效评价以及县级以上政策依据的专项支出项目,一律不予预算安排。新增支出重点向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医疗卫生、社保等民生领域倾斜。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全力保障县直预算单位和乡镇公教人员工资(含津补贴、绩效工资)、运转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原则上只减不增。完善县对乡镇转移支付机制,突出向“三农”倾斜、向困难群体倾斜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除涉密清单外,其他所有财政安排的资金全部实行公开。严格按照县人大审议批准的部门预算经费标准,所有新增政策性和突发性支出,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提请人大审议,确保预算就是决算。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行规模控制,建立健全新增债务“财政初审、政府审定、人大审批”机制,完善预算稳定基金等规范合理的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坚持深化改革与提升绩效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加快推进财税各项改革,力争预算管理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资金管理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体制管理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全面按照中央、省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国库现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全面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制度由县直部门单位扩展至所有乡镇。全面完善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纳入预算、政府所有、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管理体系,建立覆盖政府所有收支、完整统一的公共财政体系。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创新财政监督模式,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同步监督机制、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和监督成果运用长效机制。前移财政评审关口,建立健全评审限时办结制,提高评审效率。加快政府采购转型,既重程序,更重结果,严格执行“先预算,后采购”。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着重抓好试点项目建设。切实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财务、村账乡代理管理。

各位代表,明年的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使命光荣。我们一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定、决议,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确保圆满完成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目标,为“进军省十强、争当排头兵”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