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来源: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1-11-17 16:39 浏览次数: 1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20 22 年度)
    填报单位: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基本信息 预算单位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绩效管理

联络员

朱正球  联系电话 13327309658
人员编制数 304  实有人数 304
部门职能

职责概述

1.县政府交办的由住建局当业主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2.对全县四类对象的危房监定、改造及验收;

3.对全县建筑市场的质量与安全进行监督;

4.全县的混泥土搅伴站、建筑市场的资质审查、绿色建筑材料治理           5.主要负责组织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具体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项目资金的申报、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安置房建设和公共租赁房管理,负责棚户区改造、廉租房的开发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指导房地产交易市场的价格测算和调整,负责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开发项目的审定,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和白蚁防治预防和治理,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单位年度收入预算(万元)
收入合计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拨款 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拨款
3274.19 3018.19 256
单位年度支出预算(万元)
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3274.19 3018.19 256
其中 三公经费预算(万元)
合计 公务用车运行和购置费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8 5 0 3
年度绩效目标

部门整体支出

1.县政府交办的由住建局当业主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2.对全县四类对象的危房监定 改造及验收

3.对全县建筑市场的质量与安全进行监督

4.全县的混泥土搅伴站 建筑市场的资质审查 绿色建筑材料治理           5.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6.加速推进了“问题楼盘”整治;

7.扎实做好了棚改项目申报工作,上级棚改资金已下拨到位;

8.开展物业小区清理整顿行动,有效提高了为小区服务水平,解决了小区物业矛盾纠纷,促进了小区的和谐发展;

9.干职工的履职能力工作作风有了较大的提升。

年度绩效指标

部门整体支出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

数量指标 1.拟改造危房约620户;

2.人防工程维护(老旧防空洞9处、人防结建工程6处)     3.人防警报器及指挥通信电台的维修维护及新增报警点(含车载移动短波电台)       4. 人防基本指挥所建设(移动指挥中心与省、市及军网互联互通建设。人防指挥所机房建设。人防地下指挥平台建设)5.扎实做好了棚改项目申报工作,上级棚改资金已下拨到位;

6、开展物业小区清理整顿行动,有效提高了为小区服务水平,解决了小区物业矛盾纠纷,促进了小区的和谐发展。

1.全面完成改造户数

2.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增强城市防护能力。

质量指标 1.保障农户住房安全

2.全面正规建筑市场秩序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4.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良好

100%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2022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 控制在预算内 ≤3302.19万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效益指标

(预期可能实现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经济效益 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推进作用
社会效益 1.解决农户住房,全面消除危房

2、改善全县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意识明显增强            3.进行人防“十四五”规划建设;指挥通信系统更新升级改造;人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人防工程使用功能,推进军民深度融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起到防灾减灾的效益。4.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发展

100%
环境效益 1.改善人居环境

2.全县扬尘治理明显好转,环境保护得到改善            3.人防“十四五”规划建设及警报器变频升级,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增强城市的综合防护能力都具有重要作用,美化了城市。

100%
可持续影响 1.助推脱贫攻坚圆满完成

2.全县建筑市场秩序日趋正规,招商引资环境日益增强  3.提高了人防工程的使用功能;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防空防灾知识深入了解和对应的应变能力;

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问题

其他说明的

审核意见

财政部门

同意申报,请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组织实施。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