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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专项资金自评报告(整体)

来源: 湘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2-04-28 11:46 浏览次数: 1

湘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专项资金自评报告

根据湘阴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对2021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现将2021年度湘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湘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4月挂牌成立,依据《湘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通知要求,目前我局内设有办公室(财务室)、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政策法规股(信访室)等4个股室,下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干所、光荣院、烈士陵园服务所等4个二级单位,承担着全县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的安置就业、教育培训、待遇保障、服务管理、权益维护等工作。

二、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绩效努力目标是确保所有专项资金能够及时无误的发放到位,着力提高退役军人是的生活水平,让退役军人深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关心。

1、优抚资金

本专项主要用于解决我县“三属”、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参战(涉核)人员、带病回乡等5066人的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保障我县退役军人的困难救助,并使之与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本专项主要保障全县2021年度入伍义务兵家庭各项优待政策落实到位,包括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进疆进藏一次性奖励金。落实城乡义务兵家庭的优抚政策,鼓励适龄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支持军队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做好新时期征兵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大征兵工作政策调整改革力度,全面推进征兵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

3、1-6级伤残军人医保金

本专项用于保障全县1-6级残疾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基本医疗待遇,具体保障医疗参保、住院及门诊报销、特困医疗救助等。主要对象是1-6级残疾军人、重点优抚对象、老复员军人、涉核等优抚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

4、劳务外包

本专项主要用保障机关和各二级机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社保缴纳等其他支出。

5、烈士纪念公祭及光荣院经费

本专项主要用于1、烈士陵园清明和9·30大型公祭活动、党建活动、为主办好公祭活动服务.2光荣院伙食费、老人生活费、护理费、日常管理开销等。3军干所管理支出及军休人员活动经费等。

6、双拥经费

本专项主要为按上级要求落实双拥优待政策,用于“两节”(八一节、春节)走访慰问、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贴、现役军人当年度立功受奖奖励等。

7、退伍军人管理

本专项主要用保障我局食堂开销、年底帮扶资金、保安人员工资待遇和单位的园林绿化管理等。

8、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题招聘活动

本专项主要助力于帮助退役军人及家属创造就业平台及条件,帮助招工企业缓解招工压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9、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和基本保险接续

本专项主要用于21年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的最低生活补助以及社会保险缴纳,8月至12月共计5个月。

10、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偿

本专项用于保障全县2021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11、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金、住房公积金等

本专项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干部的医疗金、公积金、三节慰问、座谈会及维稳开支等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2021年,我局共争取本级项目资金1977.9万元,一是为5066名优抚对象发放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资金、困难救助资金共计金额200万元,为2651名重点优抚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医保及医疗补助报销300万元;二是为16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174.2万元;三是施行“阳光安置”待安置期间36名转业士官补助最低标准生活费和缴纳社保金额共计64.57万元;四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10万元;五是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专题招聘活动支出26.2万元;六是退役军人管理专项80万元,二级机构经费27万元,劳务外包经费29.1万元;七是用于“两节”(八一节、春节)走访慰问、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贴、现役军人当年度立功受奖奖励等双拥经费50.3万元;八是战残军人生活补贴经费和58岁以下下岗伤残就业援助金(涉密)。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1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退役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一直以来都是千钧重担,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推进机构建设、破解重点难题、谋划长远发展,全力以赴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回顾21年工作总结如下:1、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2、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3、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4、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5、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6、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基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7、指导并监督检査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施的落实;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存在问题:

退役军人事务局新组建后,各项工作的决心、力度都很大,让广大退役军人看到了我们的改革取向和精神状态,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反响,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退役军人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部门成立时间短,基础薄弱,各项制度体系还未建立健全,底数还不够清楚,信息化程度不高。二是人员紧张,局一级专业人才紧缺,乡镇一级服务站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且人员流动性大,不利于工作开展。三是工作合力未形成,在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保障上更多时候是“孤军奋战”,没有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共同行动,工作合力不足。四是部分乡镇对退役军人工作没有做到真重视、真落实,底数摸不准、情况搞不清、政策掌握不全面、不系统,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够的问题较为突出。五是过去政策落实不到位、不平衡,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退役军人权益未得到有效保障,信访诉求一直不断。

六、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绩效评价过程中各专项工作中均有年初工作计划、专项督导记录和年终绩效考核资料,佐证材料完善。

 

 

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