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湘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五、一般商品服务
六、一般商品服务一(公用支出)
七、一般商品服务二(附加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九、项目支出(按项目类别)
十、项目支出(按资金性质)
十一、政府性基金
十二、非税收入委托征收计划表
十三、“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一部分 湘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和法规,组织实施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县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政策草案。
5、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钡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8、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基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拟列入全市、全省、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申报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査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施的落实;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转变职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下列机构
1、办公室(财务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综合协调、上传下达、文电、会务、信息报送、安全生产、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2、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拟订全县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直单位和国有企业有关安置工作;拟订全县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
3、政策法规股(信访室)。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政策性调研活动,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4、拥军优抚股.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参与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包业;承担全县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权限内负责的烈士评定有关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以上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各设股长(室主任)1名机关党的组织及工、青、妇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有下属二级事业单位不进行独立核算,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包括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本单位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21、22、24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17.0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2.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84.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04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0.21万元,其中工程类200万元,货物类38.21万元,服务类2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计划通过我们的努力,确保1、所有属于专项补助资金的退役军人都能及时、全额领取到位;2、提高退役军人的就业能力和职业技术;3、保障退役军人医疗、社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4、改善我县新成立的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条件,以便更好的为对象服务;5、对军休人员及机构保障到位;6、对退役军人特殊困难人员实施补助。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五、一般商品服务
六、一般商品服务一(公用支出)
七、一般商品服务二(附加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九、项目支出(按项目类别)
十、项目支出(按资金性质)
十一、政府性基金
十二、非税收入委托征收计划表
十三、“三公”经费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