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应自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体纳税人登记(营业执照上为个体工商户):
①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业主身份证或者护照等其他能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个体加油站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纳税人登记:
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人、财务负责人及办税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财务人员和办税人员的联系电话
④公章
⑤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⑥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人和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财务人员和办税人员的联系电话
③公章
④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⑤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⑥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认定,取得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在毕业年度适用),并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⑦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