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13
湘阴安办发〔2017〕12号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湘阴县政府网   2017-03-29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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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金龙新区、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县直及驻县各单位,规模以上企业:

清明节即将来临,在此期间,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安全监管压力陡增。为确保清明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祭祖节,人员出行量大而集中,各种不安全因素增多,是事故易发多发期。同时,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对安全稳定要求高、关注度高。全县各级各部门、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保持“打非务尽、治违必严”高压态势,确保全县平安稳定。

二、突出重点,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湘阴安发〔2017〕5号)文件要求,结合清明节期间及春季安全生产特点,全方位、全覆盖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杜绝超载、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严格车站、码头、渡口的安全检查,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严禁农用车辆非法载客;要加强公路、农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各种险要路段的隐患排查;要重点加强渡口、渡船、旅游船的安全监管,强化船员培训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要加强对乡镇船舶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三无”船舶;加强视频监控值班,安排好节日期间渡口签单发航员的值班值守,严厉查处超载、货船载客、农用船载客、渔船载客、快艇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二)烟花爆竹安全。清明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销售旺季,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入推进烟花爆竹“打非”清剿行动,抓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后续工作,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森林防火和墓地动火安全。要严格森林防火规定和墓地祭扫动火规定,加大森林巡护检查力度,从源头上管住火源,尤其在祭祀集中区做到严防死守,实行24小时巡查监控。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扫、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理念,增强全民防范森林火灾意识。

(四)旅游景区安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重点景区、游览游乐项目、涉水旅游项目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示范措施,增加安全警示提示牌、安全疏导员、安全应急救援设备,确保安全有序,游客舒心。

(五)建筑施工安全。要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提升建设项目安全技术保障水平。遇雷雨、大风天气时务必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防止高空坠落事故。切实落实企业尤其是班组长安全责任,严格操作规程,严防“三违”现象发生,有效预防深基坑塌陷、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和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

(六)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要对车站、码头、网吧、商场、电影院、宾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防火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特别加强此类场所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警示标志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检查,严防火灾发生。

三、强化督查,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各项规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轮流值班,确保政令和通讯畅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按要求快速高效妥善处理,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设县安监局,值班电话:2115685)县安委办将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进行明查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湘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