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6-16 10:04 浏览次数: 1

  湘阴农联〔2022〕8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文星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义务相挂钩的有关政策要求,确保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依规、精准、及时发放到户,不断提升惠农政策实施效果和农民群众获得感,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1〕11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268号)文件精神,经综合测算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县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做好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界定补贴发放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做到耕地不撂荒、耕地不变性、地力不降低的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户应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履行保护耕地、提升耕地地力的义务。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但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或协议中未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的,或协议未上报乡镇政府备案的,补贴资金仍由土地承包权者享有。农户承包耕种已确权登记的村组集体非承包地(机动田)的,村组必须与农户签订耕地承包协议,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作为承包耕种者享受补贴的凭据,村组集体原则上按承包协议收取耕地承包金;未确权的或未签订耕地承包协议的村组集体的非承包地不得申报和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精准把握补贴依据和标准

  目前,我省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依据是2021年度农户计税面积内的农作物种植面积和双季稻实际种植面积。补贴标准为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每亩每年补贴105元,双季稻种植面积每亩每年补贴70元。各乡镇(街道)2022年度补贴资金以实际计税内面积和县级摸底核查的2021年双季稻种植面积为基础综合测算确定下达,结余资金统筹用于适度规模经营。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以下情形不得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

  (2)林地

  (3)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工厂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用地,水产养殖池、工厂化养殖池等生产设施用地,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配套的粮食烘干、仓储、农机库等设施用地。

  (4)因工业园区、城镇建设、村民建房等非农业征占用已改变了用途的耕地。

  (5)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6)退耕还林还湿、退田还湖的耕地。

  (7)2021年抛荒弃耕的耕地,取消2022年补贴资格。

  各乡镇(街道)要按有关政策要求,认真据实核定补贴对象和补贴发放面积,全面清理清退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和对象。

  三、全面规范补贴发放程序

  1.面积申报。由村(居)民委员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户据实填报《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经农户签字认可,村(社区)核实、汇总农户实际面积,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和盖章后上报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财政所。

  2.面积核实。由乡镇(街道)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申报表信息进行逐户审核,包括对农户姓名、身份证号、计税面积、双季稻实际种植面积、承包耕种的村组集体非承包地面积、不享受补贴扣除面积等信息进行核实。核实的补贴面积与农户申报的补贴面积不一致时,要督促村(社区)及时修订数据。补贴农户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做出调整和变更。

  3.面积公示。面积公示工作由乡镇(街道)负责。具体由财政所根据核实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将相关信息录入惠农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生成每个村(社区)、组的农户补贴面积公示表,加盖乡镇(街道)公章,由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在村(社区)、组域内农户集中区张榜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必须重新核实。

  4.面积确认。乡镇(街道)在面积公示无异议后,填报《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资金分村汇总表》,经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以政府文件形式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含《分户申报表》电子档)。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各乡镇上报的补贴面积和金额数据,会同县财政局上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作为发放补贴资金的依据。

  5.资金发放。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乡镇(街道)财政所将核定的分户补贴数据及时录入和上传全国惠农补贴网络信息系统,由县财政局按相关程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农户。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宣传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环节多、任务重。各乡镇(街道)要担负起惠农补贴政策落地到户“最后一公里”关键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干部会议,强化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解读,引导干部特别是村组一级干部增强政策敏锐感和为民服务意识,全面准确把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要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班专人负责耕地地力补贴对象数据信息的采集核查、核实公示、汇总上报、统一录入等工作,建立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精准合规、补贴信息完整真实,确保在7月30日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形式打卡发放到户。要采取在“村务公开栏”张贴补贴政策、“村村通”广播、农户补贴信息公示等形式,加强对农民的政策宣传,明确补贴资金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相挂钩的政策要求,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健全完善资金监管机制

  任何部门、单位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直接从农户补贴存折中扣缴农业税费老欠或“一事一议”、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等费用。各乡镇(街道)要督导各村、组据实采集补贴信息,加大核查力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补贴工作关键环节的监管:一是要严格落实补贴公示7天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防止公示“走过场”,将补贴工作置于阳光之下;二是要建立异常补贴面积审查机制,对补贴面积超过一定标准、又没有提供补贴依据的补贴对象,不予录入和发放补贴;三是要清理审查异常补贴对象,重点清理审查身份证年龄异常偏大、异常偏小和一户多卡的补贴对象户;四是要实行村(社区)补贴面积总额控制。重点防范和制止一边抛荒一边领补贴、占用耕地建房发补贴、截留套取补贴资金充作村组集体收入或抵缴村组水电费、一户多卡、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明查与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补贴面积申报、审核、公示、补贴资金发放、资料归档等政策落实日常工作的监管,及时处理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等行为,坚决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查处,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责任,确保中央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好种地农民利益。

  附件:1.湘阴县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

  2.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及汇总表

附件1:        湘阴县2022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测算分配明细表

序号

乡镇单位

原补贴户数

计税内面积(亩)

补贴标准(元/亩)

金额(元)

双季稻面积(亩)

补贴标准(元/亩)

金额(元)

补贴金额合计(元)

1

石塘镇

6735

20815

105

2185575

15019

70

1051330

3236905

2

六塘乡

3539

12104

105

1270920

3763

70

263410

1534330

3

东塘镇

6763

22447

105

2356935

13169

70

921830

3278765

4

三塘镇

4818

18204

105

1911420

13555

70

948850

2860270

5

洋沙湖镇

8862

25058

105

2631090

6285

70

439950

3071040

6

金龙镇

8669

26917

105

2826285

4649

70

325430

3151715

7

静河镇

6809

17329

105

1819545

11347

70

794290

2613835

8

樟树镇

5665

18087

105

1899135

3195

70

223650

2122785

9

鹤龙湖镇

15320

58807

105

6174735

58000

70

4060000

10234735

10

岭北镇

17457

51371

105

5393955

47794

70

3345580

8739535

11

新泉镇

18002

74903

105

7864815

75339

70

5273730

13138545

12

湘滨镇

12305

51879

105

5447295

70365

70

4925550

10372845

13

杨林寨乡

5500

17328

105

1819440

14253

70

997710

2817150

14

南湖洲镇

12616

48034

105

5043570

59591

70

4171370

9214940

15

文星街道

3053

7947

105

834435

820

70

57400

891835

16

横岭湖保护区

448

777

105

81585

0

70

0

81585

17

县原种场

0

0

0

0

352

70

24640

24640

18

省园艺场

0

0

0

0

2380

70

166600

166600

合计

136561

472007

49560735

399876

27991320

77552055

附件2:      2022年       村(社区)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申报表

村(社区)名称:

户主姓名

村(社区)、片组

家庭承包责任田面积(亩)

计税内补贴面积(亩)

2021年双季稻种植面积(亩)

抛荒、非农征占用等核减面积(亩)

身份证号码

直补卡账号

农户签字

合计

村(社区)(盖章):         总支书记签字:           审核人签字:           联系电话:

2022年       乡镇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资金分村汇总表

村(社区)

计税面积内补贴户数

计税内补贴面积(亩)

计税内补贴金额(元)

双季稻补贴户数

双季稻补贴面积(亩)

双季稻补贴金额(元)

补贴金额合计(元)

抛荒、非农征占用等核减面积(亩)

备注

合计

乡镇(街道)(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联系电话:































  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湘阴县财政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