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1-18
湘阴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湘阴县公安局   2020-09-25 16:42
浏览量:1 | | | |

 

湘阴县公安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湘阴县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经营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预算支出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八、基本数字表

十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二十、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情况表

二十二、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

二十三、其他收入明细情况表

二十四、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情况表

二十五、中央单位驻外机构情况表

二十六、中央单位驻外机构人员基本数字表

二十七、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情况表

二十八、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九、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1、开展巡逻防控和预警宣传,指导治保内保组织、群防群治组织建设,预防压减违法犯罪活动;

2、依法查处刑事、治安案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处置各类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维护全县治安稳定;

3、依法履行治安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管理职能;

4、收集、掌握、分析敌情社情及邪教等非法组织动态,适时侦破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维护全县政治稳定;

5、完成警保卫任务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公安局内设办公室、政治部、警务保障室、纪委、督察大队、国保大队等8个股室;下设17个派出所,还设有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等6个大队。人员编制数410人,其中政法编制375人,事业编制35人。2019年实际在职人员383人,协辅警394人(包括一村一辅警、城市快警,其中354人由财政补贴),退休人员138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只包括公安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05331541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3141397.4元,增长14.25%,主要原因是因为财政拨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102842503.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632503.45元,占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000元,占0.2%。上年财政拨款结余2489037.5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05331541元,其中:基本支出65253789元,占61.95%;项目支出40077752元,占38.05%。年末无结余。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842503.45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5860281.85元,增长18.23%,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2019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05331541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2763414.88元,增长13.79%,原因是办案成本增加,开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33154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763414.88元,增长13.79%,原因是办案成本增加,开支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331541,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27686830元,占26.29%;公共安全支出77374711元,占73.46%;节能环保支出60000元,占0.06%;其他支出210000元,占0.1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038900元,支出决算数为105331541,完成年初预算的164.4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年初预算为11490000元,支出决算为276868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拨款。

2、公共安全支出。

年初预算为52548900元,支出决算为773747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拨款。

3、节能环保支出。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拨款。

4、其他支出。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1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拨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253789元,其中:人员经费54065639元,占基本支出的82.8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11188150元,占基本支出的17.1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等。

22019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0077752元,系依法办理各类案件,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处置各类事件而发生的办案差旅费、业务车辆运行费、侦察办案费、业务装备费等专项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28000元,支出决算为3748414元,完成预算的93.06%,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8000元,支出决算7314元,完成预算的0.68%,比上年减少29301元,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2、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和决算支出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920000元,支出决算3741100,完成预算的95.44%,比上年增加了178900元,增加的原因是办案车辆消耗大,成本增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共3748414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314,占0.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741100元,占99.8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314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17个、来宾148人次,主要是省、市公安机关来我局检查工作、督办案件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411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41100元,主要是执法办案单位车辆油料、维修、保险等支出,截止2019 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9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00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10000元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0000元,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控。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了财经法规,严格执行了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2019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如下:财政预算项目拨款338.6万(因公伤残人员护理费3.6万,河道联合办案经费10万,看守所、拘留所关押人员生活费补助96万,移动警务综合战斗群运行经费70万,扫黑除恶经费30万,国安大队工作经费5万,国保大队民警化装服费3万,人口管理经费12,公安民警优抚救助基金募资款24万,三实信息采录工作经费45万,反恐专项工作经费40万),在规定时效内全部完成,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人民满意率达9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1188150元,比2018年减少了294050元,降低了2.56%,原因是是因为厉行节约,节省了不必要的开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7716元,用于召开全县公安工作会议、全局先进单位及优秀民警表彰大会、城市快警现场工作会议共计三次,总人数1500人次,内容为总结上年度全县公安工作、表彰奖励先进、工作交流等;2019年度无培训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9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241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16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2500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24190,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19r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公安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