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编报说明
一、部门职能
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前身为青潭乡,于2003年11月18日正式更名为青山岛镇,2015年12月区划调整更名为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区,横岭湖管委会是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负责湿地和保护区开发规划和管理,横岭湖管委会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并对管委会内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1、负责横岭湖保护区管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3、协调横岭湖保护区管委会同周边地区自然保护管理。
4、协调横岭湖保护区管委会同周边地区生态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基本情况
本单位为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总收入14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0.13万元。
2018年总支出14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1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2.72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49.41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横岭湖(青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XLS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