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1-18
湘阴县纪委监委2018年度决算填报说明
来源:湘阴县纪委监委   2019-09-2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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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湘阴县纪委监委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湘阴县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湘阴县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湘阴县纪委监委情况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县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县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县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负责加强对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相关医院、学校等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湘阴县纪委监委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二、三、四、五、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干部监督室等13个内设机构和一个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廉政教育中心。

三、人员情况

纳入2018年县纪委监委预算的单位包括,县纪委监委机关本级和中共湘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有编制数123个,在编在岗数109人,其中行政编制99人,全额事业编制10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湘阴县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文尾附表

第三部分  湘阴县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决算总计19473879.56元,支出决算总计22223780.56元。具体情况如下:2017年结余2749901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7596724.16元,其他收入1877155.40元;2018年支出决算总计22223780.56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2113.88元,项目支出10681666.68元,当年结余0元。

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决算增加6835032.28元,同比增加54.07%,主要原因是,随着人员的增加,人员经费、运行经费等也随之增加。由于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新增13个派驻纪检组39人,新增县检察院转隶干部20人,新增选调干部10人。同时,中共湘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9人的预算也纳入了县纪委监委。

与2017年度相比,支出决算增加5360602.66元,同比增加31.7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人员经费支出、办案成本支出等随之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决算总计19473879.5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96724.16元,占2018年度收入决算90.36%;其他收入1877155.40元,占2018年度收入决算9.6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决算总计22223780.56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2113.88元,占2018年度支出决算51.94%;项目支出10681666.68元,占2018年度支出决算48.0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346625.1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733546.26元,增长3.74%,主要是因为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大量增加,随之财政拨款增加。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346625.1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733546.26元,增长3.74%,主要是因为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大量增加,随之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46625.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55%,与2017年相比,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33546.26元,增长3.74%,主要是因为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大量增加,随之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346625.16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211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6.73%;项目支出880451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3.2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42,113.88元,其中:人员经费7,880,660.60元,占基本支出的68.2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3,661,453.28元,占基本支出的31.7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34998.21元,其中因公出国为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210766.21元,公务接待费24232元。

与2017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18160.89元,同比减少33.46%,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有效控制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210766.21元,其中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均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10766.21元,主要是车辆油耗及维修支出;公务接待费24232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81,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个)34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湘阴县纪委监委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共有4个专项资金项目,分别是①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专项工作经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补贴53万元;②纪检工作经费115万元;③一体化建设专项经费175万元;④巡察专项经费100万元。我单位严格按相关要求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61453.28元,与2017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1375326.94元,同比减少27.3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有效控制了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6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2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29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5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总计3005526.00元,占有使用情况如下:房屋构筑物32500元,占固定资产比重为1.08%;通用设备2134593.00元,占固定资产比重为71.02%;专用设备3143.00元,占固定资产比重为0.1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35290.00元,占固定资产比重为27.80%。

我单位共有车辆三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湘阴县纪委监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